项目概况 永福县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企业CA锁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福县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招标文件备案号GXDHGLZB(略))已由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永福县乡村风貌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永发改字【(略)】(略)号文(项目代码:(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福县鼎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业主多渠道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永福县的永福镇、苏桥镇、罗锦镇、广福乡、永安乡等5个乡镇进行乡村风貌提升,建设精品示范村6个,改造民房(略)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改造(外立面、屋顶等)、道路修建、道路照明提升工程、村落环境整治(绿化、绿地整理、驳岸绿化等)。
建筑安装工程费:(略)(略)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略)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略)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包括审核后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改造(外立面、屋顶等)、道路修建、道路照明提升工程、村落环境整治(绿化、绿地整理、驳岸绿化等)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并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略)
3.2业绩要求:(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桂建管﹝(略)﹞(略)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并符合桂建管﹝(略)﹞8号文要求;
(2)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必须满足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市住建〔(略)〕(略)号)规定的桂林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略)〕(略)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略)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企业CA锁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1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略)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核验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7.交易服务单位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略)
9.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