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曾都区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略)号绿地铭创大厦(略)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
随州市曾都区厥水河东岸生态环境提升工程PPP项目,总投资估算(略).(略)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略).(略)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略).(略)万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略)万元),预备费(略).(略)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略).(略)万元。合作期为(略)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维期(略)年。本项目包含沿河大道道路(桃园路-随县交界处)及沿线生态提升工程、新工一路(炎帝大道-随州大道)、裕民大道、六草屋大道铁路以西工程(沿河大道-汉丹铁路)、明珠公园、桃园市场、城北新区雨污水管网项目共7个子项目。本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与社会投资人展开合作。成交供应商和随州市曾都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双方股权比例为(略)%:(略)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略)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1.凡有意向者,请于(略)年8月2日至(略)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略)分至(略)时(略)分,下午(略)时(略)分至(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永业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略)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内容。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后,合格申请人在 5 家(含)以下时,所有申请人均通过本次资格预审活动;合格申请人在 5 家以上时,应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 5 家申请人通过本次资格预审活动。所有通过资格预审活动的申请人均可进入下一阶段的招标程序。未参加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参与后续招标环节。2.实际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三(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三(3)家,采购人可顺延资格预审期限,或修改资格预审公告内容,重新组织资格预审。3.经重新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仍不够三(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随州市沿河大道(略)号曾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开标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略)年(略)月(略)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相关内容。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