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发改投〔(略)〕(略)号)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经临安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委托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杭临城际铁路广场站地块开发PPP项目进行采购,采购形式为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项目实施机构:(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项目性质:(略)
项目位置:(略)
建设内容:(略)
投资规模:(略)
合作期:(略)
运作模式:(略)
合作范围:(略)
资金来源:(略)
股权比例:(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申请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对申请人的规定;
2.申请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
3. 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负责项目施工的一方满足);
4.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不得有在建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不得有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略)
5.申请人具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银行授信可用余额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
6.自(略)年1月1日起(时间以PPP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入选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并总投资额不少于(略)亿元的PPP项目业绩(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
7.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8. 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9. 允许申请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各单位资质要求如下:
(1)对联合体所有成员:(略)
(2)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分工,每一个申请人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不同的分工来确定相应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多方同时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四、资格审查办法
1.资格审查办法:(略)
2.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略)
五、申请人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略)
地点:(略)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略)年4月(略)日上午9时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二楼会议室(杭州市临安区横潭路(略)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发布。
九、其他事项
申请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资格预审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申请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