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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九号街(鹤山大道—经华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日期: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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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鹤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九号街(鹤山大道—经华路)道路工程 已由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鹤发改资〔(略)〕(略)号、鹤发改资〔(略)〕2号项目批准文号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为(略)-(略)-(略)-(略)-(略),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外,其余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解决 建设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项目出资比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略)

招标内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鹤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九号街(鹤山大道—经华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 /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略)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略)](略)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略)〕(略)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除外)

3.6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至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略)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4.2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略)

3.7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3.8 根据《促进江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文件精神,取得广东省资质许可,诚信守法,三年内无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二级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将其承包工程范围扩大至一级相对应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投标人须提供《扩大承包工程范围承诺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地点为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资质情形的确定

本项目只允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

7.其他要求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略)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所述投标文件不得开启的时间:(略)

踏勘现场时间:(略)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略)

投标保证金允许使用保证保险形式。

关于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应当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1款执行。

政府投资项目禁止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招标项目其他要求:(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内容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 鹤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叶先生 联系人: 冯小姐 电话: (略)-(略)
电话: (略)-(略) 电话: (略)-(略)
(略)年(略)月(略)日
查看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鹤山市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工程—九号街(鹤山大道—经华路)道路工程.pdf

查看工程量清单:

空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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