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洪泽)热电有限公司热电机组扩建二期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淮审批投资复((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洪泽区润湖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招标范围:(略)
2.3设计内容包括:(略)
2.4质量标准:(略)
2.5设计服务期限:(略)日历天。
2.6设计费(投标报价):(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最高投标限价:(略),工程建安及设备总投资约(略)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略)
3.2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并具有(略)t/h锅炉及以上燃煤热电联产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略)
3.3自 (略)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略)t/h锅炉及以上燃煤热电联产工程设计业绩(工作内容中须至少包含初步设计)。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5项目组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略)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略)
3.7近2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有 经济补偿,第二名补偿1万,第三名补偿0.5万。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年1月 (略)日至 (略)年2月(略)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略)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略)年 3 月 1 日9时(略)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开标时间:(略)
6.3开标地点:(略)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6.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上发布。
(略).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洪泽区润湖热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邵彬 联 系 人:魏成芳
电 话:(略) 电 话:(略)
地址:(略)淮安市科技大道(略)号
(略)年 1 月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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