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拉萨河经开区段生态护岸工程(六期)已经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拉经开经发[(略)](略)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经开区财政局自筹资金。招标代理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LS(略)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建设规模:(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计划工期:(略)
2.6质量要求
2.6.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投标人资质:(略)
3.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设计类注册资格;拟为本项目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业绩要求:(略)
3.5近三年((略)年度、(略)年度、(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记录或有劣绩通报(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中国裁判文件网》企业及企业法人的无行贿查询结果网络截图。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9、区外投标人(牵头人、成员单位)须符合藏建市管函[(略)](略)号文件要求,投标牵头人须按藏建市管[(略)](略)号文件要求(项目备案在报名有效期内备案有效)。
3.(略)、根据藏建市管【(略)】(略)号文件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承揽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企业应当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并就业满1年的至少1人。(牵头人、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登陆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2月1日(略)时(略)分,地点为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拉萨日报》、《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