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水县金哈达药业综合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水县金哈达药业综合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已由曲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曲发改字【(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曲水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略)年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已向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LS(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项目性质:(略)
2.4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5招标范围:(略)
2.6标段划分:(略)
2.7资金来源:(略)
2.8建设地点:(略)
2.9计划工期:(略)
2.(略)工程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略)](略)号文件和藏建市管[(略)](略)号文件要求(报名期内进行项目备案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1月(略)日至(略)年1月(略)日,登陆:(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略).(略)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2月2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不到达开标现场按废标处理。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拉萨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