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大黄镇(略)年乡村振兴李大村农副产品加工中心及史炉村股份制经济合作联合社产业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略)号令)规定为:(略) 界首市大黄镇(略)年乡村振兴李大村农副产品加工中心及史炉村股份制经济合作联合社产业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项目名称)已由 中共界首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界农工办【(略)】 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界首市大黄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 界首市大黄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界首市大黄镇
2.2 建设规模: 界首市大黄镇(略)年乡村振兴李大村农副产品加工中心及史炉村股份制经济合作联合社产业发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主要计划建设内容包含:(略)
2.3 计划工期: (略) 日历天(设计工期 (略) 日历天,施工工期 (略)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略)
(2)施工部分:(略)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略)万元
2.7 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略)
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③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2 家。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5其他: 无
注:(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略)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略)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略)
£否。开标地点:(略)开标室(地址:(略)
注:(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略)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界首市大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崔敏
地址: 界首市大黄镇 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略)号
邮编:邮 编:
联 系 人: 任先生联系 人: 刘工
电话: (略) 电 话: (略)-(略) (略)
传真:传 真: (略)-(略)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tydl(略)@(略).com
网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略) 年 (略)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