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珊溪水源保护分公司的委托,就其公务皮卡车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性质:(略)
四、预算金额:(略)
五、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公务皮卡车 | 1 | 辆 | (略) | 采购公务皮卡车1辆,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采购文件发售时间:(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略)
3.采购文件售价(元):(略)
4.采购文件获取地址:(略)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略)
3.开标时间:(略)
4.开标地点:(略)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略)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十、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略)
7.根据温州疫情防控需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严格遵守省市区及属地防疫要求,如有冲突,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所在地防疫要求为准,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具体要求如下(不限于):
1)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出示温州防疫码,且显示绿码。如投标人代表的温州防疫码无法正常展示的,不能参与此次投标。
2)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代表。
3)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人代表若为省外来温、返温人员,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略)小时内(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传真:(略)
地址:(略)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珊溪水源保护分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年7月8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珊溪水源保护分公司关于公务皮卡车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珊溪水源保护分公司的委托,就其公务皮卡车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略)年7月(略)日下午(略)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机场大道(略)号诚远大厦9楼(略)室,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略)
联系人:(略)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珊溪水源保护分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年7月8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