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中医院新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城投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2.2 建筑规模:(略)
2.3 工程地点:(略)
2.4招标范围:(略)
2.5 质量标准:(略)
2.6 计划工期:(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最高限价:(略)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1.4山东省外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通过;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6项目投标时所使用的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2.4山东省外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并验证通过;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6项目投标时所使用的的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3.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2、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
http:(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严格执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交易服务指南”继续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继续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继续执行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
2.疫情处置工作存在动态化,请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居住地、旅居地、本项目所在地疫情相关的要求。政策要求不一致的,以时间为逆顺序的新规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我县(市、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为暂定,疫情如出现非预期变化或有相关部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告、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预留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人延期的,投标人应无条件认同,不得提出异议。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