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之江实验室弱电流测试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章第三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弱电流测试仪 | 1 | 台 | (略)万元 | 采购弱电流测试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 允许进口 |
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 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非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发售时间:(略)
上午:(略)
2.获取/发售地址:(略)
3.获取方式:(略)
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略)
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元):(略)
支付方式:(略)
收款单位(户名):(略)
开 户:(略)
账 号:(略)
注:(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3、疫情期间供应商可采用现场方式、邮寄方式或邮箱方式(仅允许疫情高风险地区采用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3.1现场递交方式:(略)
3.2邮寄送达方式:(略)
3.3邮箱发送方式(仅允许疫情高风险地区采用):(略)
3.4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收发。电子邮箱:(略)
3.5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1)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
3.6其他说明:(略)
3.7未到现场开标的视作对开标无异议。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略)
2. 质疑和投诉:
2.1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4.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略)](略)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略)
2)查询渠道:(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略)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略)
5.采购信息发布媒介:(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项目质疑、投诉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项目纪检监督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联系电话(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