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电子胆道镜设备维保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ZDYFYCGCBX(略)-(略))
一、维保项目信息
1.1.维保项目名称:(略)
1.2.维保项目编号:(略)
1.3维保项目包号、维保年限及预算:
包1:(略)
1.4.维保设备明细:(略)
1.5 采购方式:(略)
1.6.维保服务要求:(略)
二、线上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2.1.线上报名及申领磋商文件时间:(略)
2.2.线上报名及申领磋商文件方式:(略)
2.3.申领方式:(略)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资料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资质材料复印件,资质包括法人授权、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各级厂家及代理商授权、供应商资质、厂家资质、总代资质、层层代理商资质;
3.2.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略)或(略)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设备原制造厂商或原制造厂商授权的单位或具备相关设备维修能力的单位(提供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同品牌同型号或高于该品牌型号的维保服务(全保)业绩。
3.6.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结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人为国内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8.所有资质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9.需自行下载、填写并递交附件2《供应商报名审查表》。
四、防疫要求
4.1.参加采购活动的各投标人,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报名过程中人与人之间需保持一米五以上距离,非必要情况不得相互接触,现场听从采购工作人员引导。
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时间、地点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5.2、磋商时间:(略)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略)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体
6.1.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招标网》、《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6.2.项目公告时间:(略)
七、其他事项
7.1采购人拒绝报名人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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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采供处
(略)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