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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各个标段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有标段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略)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4)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5)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参加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略)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略)
3.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
4.2 其他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待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付。(竞买保证金打款凭证需明确显示打款方合格收款方的名称和账号)
5.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略)年5月5日上午9:(略)
2.竞价方式:(略)
增价幅度:(略)
自由竞价期:(略)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略)
3.成交方式:(略)
本次出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参加。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3.标的交接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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