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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2023年南马厂片区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所在地区: 江苏-苏州- 发布日期: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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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经开区(略)年南马厂片区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略)年南马厂片区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淮管 (发改) 审发【(略)】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 质量要求:(略)

2.2招标范围:(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略)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授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略)年4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9自(略)-4-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略)自(略)-(略)-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略)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略)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略)投标人自(略)年4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略)

3.(略)根据苏建招办[(略)]2号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略)

4.3工具维护费(略)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建维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地 址:

淮安市中业广场A-3楼十二楼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略) E(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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