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点军五龙(略)-1、(略)-2号地块商品房项目,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略)<>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
2.1建设规模:(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招标范围:<>
①设计招标范围:(略)<>
②施工招标范围:(略)<>
2.4履约期限:(略)<>
2.5质量目标:(略)<>
2.6安全生产要求:(略)<>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6.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3.6.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7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略)<>
补充说明:(略)<>
3.9投标人上传上述所有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为其缴纳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上传(略)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信用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略)分。)<>
3.(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略) 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招标人已随本招标文件公开已经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本项目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
3.(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工作须由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略)<>
5.投标保证金:(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7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略)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略)<>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略)<>
(略).信息发布媒体:(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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