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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快速312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项目312PT12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23-12-04 江苏-无锡-无锡新区
所在地区: 江苏-无锡-无锡新区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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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中环快速(略)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项目(略)PT(略)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环快速(略)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项目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以锡行审投许[(略)](略)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以锡行审投许[(略)](略)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略)%,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环快速(略)国道段配套工程(一期)共包含3个节点,分别为高浪路节点、泰伯大道节点以及景云立交节点。其中(1)高浪路节点包括拓宽主线高架桥1座,新建立交匝道4座,另外对辅路进行改造;(2)泰伯大道节点包括泰伯大道南侧的辅道泰伯大道 LF、泰伯大道 RF与伯渎港东侧栈桥;(3)景云立交节点包括一条人非慢行地道,人非通道全长 (略).(略)m,其中人非慢行地道总长 (略)m,包含暗埋段 (略)m 和敞开段 (略)m。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标段号为(略)PT(略),招标内容为:(略)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计划工期:(略)

缺陷责任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 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1)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投标资格;

③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被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红名单)(监理类型),则联合体视为红名单;

⑦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⑧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⑨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4)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略)

业绩条件: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略)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工程建安费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监理)被评为B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监理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2 人员条件

资质条件:

(1)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或全国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业绩条件: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工程建安费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含副职)(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其它条件:

(1)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若投标过程中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备案更新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并更换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若评标公示过程中经查处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近三个月(三个月为(略)年8月-(略)年(略)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略)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略)年(略)月4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略)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略)](略)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略)-(略)。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略)](略)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2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略)

8.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5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6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8.7技术建议书编制要求:(略)

(1)采用A4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

(2)技术建议书所用文字采用宋体、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目录、页码、页眉、页脚。

(3)技术建议书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4)若出现上述情形,则技术建议书评分按零分计,且不再进入第二信封的评审。

(略)H-1 E(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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