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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河市西林吉镇河东区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3-06 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
所在地区: 黑龙江-哈尔滨-道里区 发布日期: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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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漠河市西林吉镇河东区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漠河市西林吉镇河东区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漠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漠河市西林吉镇河东区易涝区段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漠发改[(略)]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漠河市西林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千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略)

2.3招标控制价:(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标段划分:(略)

2.7质量标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略)

3.2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略)

请各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承诺,并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近三年((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须显示查询时间),网址:(略)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须提供承诺)

3.8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公开招标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略)

5.2开标地点:(略)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4招标文件如有答疑、澄清、补充通知等,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负。

6.开标方式

6.1线上开标,开标时间:(略)

6.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等均通过网上进行。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略)

联系人:(略)

监督电话:(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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