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徐州市铜山区郑集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jszc-(略)-rtgs-c(略)-(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略)-(略) (略):(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
(略)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服务范围为徐州市铜山区郑集镇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国土空间,包含郑集镇镇区、郑集新材料工业园,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总面积约(略)公顷。具体需求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供应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略)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3、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略)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二)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年4月(略)日北京时间(略)时)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略)
(三)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略)
地址:(略)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六)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意向链接:
http:(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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