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海关技术实验用房实验室环境安全保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略)号南京工业大学虹桥校区筑意四号楼(略)-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南京海关技术实验用房实验室环境安全保障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本次投标截止时,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企业法人或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被限制投标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属于相关市场“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2.勘查现场或答疑:(略)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两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收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且投标保证担保必须从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略)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