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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福御路御临河苗圃基地苗木

所在地区: 重庆-江北-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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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重庆两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福御路御临河苗圃基地苗木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起拍价:(略)

重点提示:

1.标的物长期处于缺乏专业养护的状态。

标的所在地自(略)年夏季以来亦未进行任何形式的专业养护(如灌溉、修剪等),目前苗木处于自然生长、自生自灭状态,整体养护水平不足,资产状况一般。

2. 标的物长期失管导致苗木生长失控

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的专业养护,种植区域杂草丛生、现场环境较为杂乱;原有造型苗木未持续修剪及专业养护,呈现原生状态,缺乏观赏价值,整体品质下降。

3.标的按现状交付,存在显著贬值及灭失风险

本次处置标的为活体苗木资产,易受气候、病虫害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存在贬值甚至灭失的风险。标的成交后将按照“现状”交付,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谨慎评估后作出竞拍决策,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与损失风险。

4.不涉及土地租赁纠纷及复垦义务

本次处置不涉及土地租赁相关法律纠纷,亦无土地复垦或恢复义务。买受人在完成苗木搬离后,无需承担额外的土地修复或恢复成本。但买受人需要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移栽和清场,期间标的物贬值甚至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逾期移栽和清场,承担公告载明相应不利后果。

5.入场须缴纳保证金,按规定清场后可退还

买受人在支付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应于(略)个自然日内前往标的所在地完成清场。入场搬离前,须向管理人缴纳人民币(略),(略).(略)元入场保证金(支付账户与拍卖款项相同)。在买受人将全部标的物依法搬离现场,且确保未对存放场地及第三方公司苗木造成任何损坏,同时完成搬运过程中所产生垃圾的清理工作后,管理人将在核查无误后无息退还该入场保证金。

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离,管理人有权视其为已放弃标的受让权利,买受人在交易过程中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成交尾款、服务费等)将不予退还,相关标的物将重新列入破产财产依法处置。同时,买受人还应向御临河基地管理方——重庆两江新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场地占用费,标准为人民币1,(略)元/天,直至该标的再次拍卖成交之日止。

6.标的移交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在移交及搬离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挖掘、称重、拆卸、吊装、搬迁、运输、人工、移植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因搬离操作造成对存放场地、其他第三方苗木或设施设备的任何损坏,由买受人负责恢复原状或按价赔偿。同时,买受人入场期间如发生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亦由买受人独立承担。

7.标的识别方式与交付确认标准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现种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福御路御临河苗圃基地。该基地内同时存在由重庆两江新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种植的同类苗木,交付时以苗木树身名牌标识及管理人与第三方重庆两江新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确认的区域范围内苗木为准,确保实际交付的苗木属于本次拍卖的范围。

8.可能无法开具发票,相关税务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标的物为破产企业重庆两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资产,因企业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管理人可能无法出具或无法及时出具相关发票。建议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或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如最终无法开具发票或开票存在延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与后续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负增加等情形。

9.标的物规格、数量、生长状态、内在质量与挂拍所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可能存在不一致,以标的交付时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挂拍所依据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略)月(略)日出具的重康评报子((略))第(略)号《资产评估报告》,系由重庆两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行委托评估,评估基准日为(略)年(略)月(略)日,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即(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止,目前已超出报告有效期。鉴于苗木生长特殊性,种类和数量较多,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和其他瑕疵等),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评估报告数据、图片和其他数据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拍卖成交后,若标的规格、数量、生长状态、内在质量与评估报告不一致,以标的交付时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略).此次拍卖标的无查封无抵押(具体以登记部门登记情况为准,竞买人应当自行在竞买前全面了解标的权利限制情况)。

(略).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年(略)月7日(略)时前(节假日除外)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

1、自公告之日起至(略)年(略)月7日(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略)

2、有意向看样者需提前打电话预约登记,后期根据预约情况安排时间统一前往看样,联系人:(略)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有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合格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本次拍卖《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相关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竞买人不得串通他人竞标而实现批量受让的目的。竞买人有上述行为的,法院、管理人及拍卖平台均有权经通知后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需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日(节假日除外)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并以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账户代为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与委托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场办理交接手续。若委托手续不全,本次竞买活动视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相应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代理人承担;委托人有过错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买人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5、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略)

6、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并成为买受人的,将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罚没全额保证金,管理人可重新拍卖本标的。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3日(节假日除外)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本次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2、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流拍。

七、税费等费用的承担及其他

1、拍卖交易过程中若产生税费,由买卖双方承担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因变更产权登记(如标的涉及)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2、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包括税费、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技术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3、标的移交时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挖掘、称重、拆卸、吊装、搬迁,运输、人工、移植等费用)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交付过程中如存在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若对存放处所在的场地其他第三方公司苗木或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买受人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损失;买受人入场后造成自身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买受人需承担其相关责任及赔偿相关费用。

4、拍卖标的物交割费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平台软件服务费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应充分阅读本拍卖资料及相关附件的全部内容,竞买人报名参与本次竞买即视为对本次拍卖资料中载明的相关要求及条款予以了认可并接受。

八、保证金缴纳及成交后付款说明

1、保证金

(1)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实名认证需要时间审核,请各意向买受人提前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拍卖平台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交纳保证金时若有问题可咨询平台网站客服:(略)

(2)拍卖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入相关账户作为首期款,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根据平台规则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不予退还及承担相应的违约金:(略)

2、尾款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尾款,拍卖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以订单支付或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尾款支付完成后应及时联系管理人。管理人指定账户,名称:(略)

3、技术服务费

通过网络竞价系统产生最终出价即视为完成系统成交(包含此后交易双方未最终签署交易合同等未达成交易的情形),系统成交后3日内,买受人应按系统成交价的0.5%向平台服务提供商交纳技术服务费(单笔资产交易收费最低(略)元,(略)万元封顶)。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技术服务费的,网拍平台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保证金数额不足以扣除平台服务提供方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的,平台服务提供方保留对剩余应当收取的技术服务费追索的权利。成交后价款缴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如果买受人不按时向平台支付技术服务费,平台可以直接从价款扣除相应服务费金额。

4、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尾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5、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在竞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未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或者逾期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或未支付技术服务费等原因导致管理人未能按期收到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的,均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弥补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等损失。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以及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继续追索。对于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双方对前述费用损失和差价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悔拍后,管理人可重新拍卖本标的,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和按规定支付完软件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指定地点,与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及签订拍卖标的转让合同,确认标的转让事宜。(若需要通过其他方式的,请务必提前与管理人联系,并经过管理人同意方能采取其他方式签署)

2、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和按规定支付完软件服务费后,在标的所在现场进行交付,交付期(略)个自然日,按照交付时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交付期内标的物贬值甚至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遇极端天气买受人需要在交付期内进行抗旱保苗等,相应的人工费、水电费、车辆及燃油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按管理人的要求及时接收标的;若买受人逾期未接收,则视为买受人将受让的标的进行遗弃处理,交易过程中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保证金、拍卖成交尾款、软件服务费等相关全部费用)不予退还。对于买受人遗弃的标的,管理人可重新拍卖,并将其收益归属破产财产,原买受人无权向管理人主张权利。

3、此次拍卖标的物目前种植的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福御路御临河苗圃基地内,同时种植有第三方重庆两江新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同种类苗木,本次拍卖交付时以苗木树身名牌和管理人、第三方共同确认区域的苗木为准确定标的物,

4、买受人接收标的入场搬离前应向管理人额外支付入场保证金(略).(略)元(同拍卖款支付账户),在买受人将标的全部搬离存放地后,未对存放地及第三方公司苗木造成损坏且将因搬运产生的垃圾清除干净后,管理人将入场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买受人。若造成债务人或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买受人需承担其相关责任及赔偿费用。管理人有权直接从入场保证金中扣除,若入场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管理人有权向买受人追索。

5、本次拍卖标的需在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和按规定支付完软件服务费后的(略)个自然日全部搬离,不得无故拖延,若有逾期,管理人除有权视为买受人将受让的标的进行遗弃处理,重新将其列入破产财产进行处置外,买受人还应当向御临河基地管理方重庆两江新城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占用费((略)元/天),直至相关标的物再次拍出之日止。买受人逾期接收或逾期办理或不接收或不办理的,应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同时承担因逾期接收或逾期办理或不接收或不办理而产生的费用。

6、若本拍卖标的存在本公告载明的情况外的担保物权、冻结等法定权利限制,经协调后竞价标的仍不能完成交割的,管理人、破产人、法院及拍卖平台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7、如本次竞价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等其他任何情形致使竞价标的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破产人、法院及拍卖平台均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特别提醒

1、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管理人及拍卖平台均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竞价前应向相关部门对标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并参与竞拍的,即代表买受人已经知晓并接受标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现状、数量,设施设备完好和能否正常使用、与《竞买公告》所列信息不符、不符合买受人需要等情况),并愿意承担其带来的后果,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已知的标的属性、抵押、查封、担保等情况已公示,买受人需承担标的存在的其他权利瑕疵和风险。

3、因破产清算程序需要,管理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撤回、暂缓或中止竞价,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拍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4、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并进行标的搬离,逾期不搬离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标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因标的为破产性质,标的成交后,管理人及破产人均不承诺开具发票。

6、参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7、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本公告及《拍卖须知》的内容并接受约束。拍卖成交后,本公告及《拍卖须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买受人应当遵照履行。

本《竞买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重庆两江艺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略)年(略)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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