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监狱驻监武警营房配套项目的招标公告
| 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秦淮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4日 |
| 招标代理: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招标业主: |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
| []连云港**驻监武警营房配套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E(略)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驻监武警营房配套项目 | ||||||||||||||||||||||||||||||||||||||
| 标段编号 | E(略); | 标段名称 | 连云港**驻监武警营房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 | ||||||||||||||||||||||||||||||||||||||
| 招标人名称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 工程地点 | |||||||||||||||||||||||||||||||||||||||||
| 工程规模 | |||||||||||||||||||||||||||||||||||||||||
| 标段具体信息 |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 报名地点 | |||||||||||||||||||||||||||||||||||||||||
| 公告发布日期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略)月4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 企业业绩、信誉 |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 其他条件 | |||||||||||||||||||||||||||||||||||||||||
| 公告信息 | 连云港**驻监武警营房配套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驻监武警营房配套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投资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省**管理局按规定从提取的非税收入中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建筑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勘察设计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①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如为设计业绩,则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和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则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单项业绩金额:(略) ②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略) ②工程施工业绩要求:(略) ③工程设计业绩要求:(略) ④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业绩,且与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不可兼得。 3.3.3投标人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投标人在(略)年度-(略)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略) 3.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6其他要求: 3.3.6.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及人员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施工负责人(同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略) 3.4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本项目负责施工的企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申请人牵头方的正式员工。(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承诺函(一)、投标承诺函(二)、投标承诺函(三)”如下,并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承诺函(一) 致:(略) 本投标人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投标人在(略)年度-(略)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略) 4.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本承诺函。
6.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略) 7.我司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材料采购要求的规定,进行本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验收、使用、管理等工作。如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我司愿接受公建中心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略) 日期:(略) 投标承诺函(二) 致:(略) 本单位作为 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本次投标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弄虚作假”行为,具体条款如下: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如本投标人被认定为弄虚作假或无法就相关疑点作出合理说明的, (投标人名称) 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将上述线索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如有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同意招标人按上条款规定办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略) 投标承诺函(三) 致:(略) 本投标人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变更,确需更换的,书面报请省公建中心,同时我司承担更换项目经理(略)万元/人次、更换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略)万元/人次的违约金;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均需承担合同条款中约定金额的违约金;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中人员变更的罚则。 如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我司愿接受省公建中心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略) 日期:(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略) 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办法:(略) 7.2资格审查合格要求详见“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本招标文件的扫描件是指对证书等原件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且可被“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网上交易平台所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的材料,且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所需其他材料”处上传,未上传不予认可。 7.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评标程序:(略) 1.初步评审:(略) 2.详细评审:(略)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程序: 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略) 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略) 定标方法: ①票决法; ②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标准: ①投标报价; ②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③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情况; ④投标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⑤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
| 传真 |
电话 |
||||||||||||||||||||||||||||||||||||||||
|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联系人 |
||||||||||||||||||||||||||||||||||||||||
| 传真 |
电话 |
||||||||||||||||||||||||||||||||||||||||
| 邮编 | E-mail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
[]
连云港**驻监武警营房配套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驻监武警营房配套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投资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省**管理局按规定从提取的非税收入中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建筑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勘察设计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 ①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如为设计业绩,则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和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则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资料、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单项业绩金额:(略) ②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业绩。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略) ②工程施工业绩要求:(略) ③工程设计业绩要求:(略) ④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应录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以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业绩,且与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不可兼得。 3.3.3投标人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投标人在(略)年度-(略)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略) 3.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6其他要求: 3.3.6.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及人员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正式员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②施工负责人(同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略) 3.4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本项目负责施工的企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申请人牵头方的正式员工。(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承诺函(一)、投标承诺函(二)、投标承诺函(三)”如下,并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承诺函(一) 致:(略) 本投标人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近1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投标人在(略)年度-(略)年度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年度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详见省公建中心履约评价公告:(略) 4.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本承诺函。
6.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略) 7.我司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主要设备材料采购要求的规定,进行本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验收、使用、管理等工作。如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我司愿接受公建中心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略) 日期:(略) 投标承诺函(二) 致:(略) 本单位作为 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本次投标无《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所称的“弄虚作假”行为,具体条款如下: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如本投标人被认定为弄虚作假或无法就相关疑点作出合理说明的, (投标人名称) 同意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将弄虚作假行为在招标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且3年内不确定为评定分离项目和限额以下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将上述线索移交有关主管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本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如有违反《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同意招标人按上条款规定办理。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略) 投标承诺函(三) 致:(略) 本投标人郑重承诺如下内容: 我司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变更,确需更换的,书面报请省公建中心,同时我司承担更换项目经理(略)万元/人次、更换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略)万元/人次的违约金;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均需承担合同条款中约定金额的违约金;无条件接受合同条款中人员变更的罚则。 如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我司愿接受省公建中心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略) 日期:(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略) 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办法:(略) 7.2资格审查合格要求详见“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本招标文件的扫描件是指对证书等原件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且可被“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网上交易平台所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的材料,且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所需其他材料”处上传,未上传不予认可。 7.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一)评标程序:(略) 1.初步评审:(略) 2.详细评审:(略)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二)定标程序: 招标人对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进行答辩。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略) 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略) 定标方法: ①票决法; ②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标准: ①投标报价; ②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③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情况; ④投标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⑤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情况。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 相关附件 |
|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