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五期)(六期)设计、施工(含采购)EPC总承包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匀市分布式光伏清洁能源开发利用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四期)(五期)(六期)由都匀市发改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都匀市匀创环境绿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略)
2.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3.项目总投资:(略)
4.合同估算价:(略)
5.计划工期:(略)
6.招标范围:(略)
施工:(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新能源发电或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明确联合体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之间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及以后的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时,对各方约束的保证等;
(3)同一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不可与其他单位组成不同的联合体再参加本次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制作(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登录:(略)
4.2地点:(略)
4.3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略)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略)
5.3开标地点:(略)
5.4投标文件的递交方法:(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黔南州阳光招采服务中心》上发布。
7.其他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黔南州阳光招采服务中心》发出的涉及本项目文件澄清、更正、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电子邮件:(略) | 电子邮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