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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投资人FYGLTZR-1标段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 湖北-武汉-硚口区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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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本次实施福银高速公路谷城至柳陂段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交通运输部已出具本项目资金安排意见,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已出具本项目工程行业审查意见。湖北省人民政府已同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并由十堰市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推进,十堰市人民政府授权十堰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通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已经具备招标投资人的条件,招标人为十堰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略)

其他:

既有项目概况:(略)

注:(略)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计划工期:(略)

合同估算价:(略)

2.3其他:(略)

(2)本项目投资人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略)〕(略)号)等有关规定,明确1个合同估算价2亿元以上的土建施工标段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建设,以上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如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连接线工程,且连接线工程合同估算价达到2亿元的,应在本项目中按上述要求选取土建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若本项目建设内容未含连接线工程,或连接线工程合同估算价不足2亿元的,投资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同期中标成为投资人的其他省内新建高速公路项目中,按不低于上述规模增加民营企业直接参与建设的招标内容,确保支持民营企业直接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总体规模不降低;

(3)本项目建成通车后,收费权益由投资人成立的项目公司享有,项目公司应对原运营单位的既有项目在原收费期限内的收费权益进行补偿。既有项目在原收费期限内的收费权益已由招标人和原运营单位共同认可,在此基础上具体补偿金额与补偿方式由投资人成立的项目公司与原运营单位另行签订协议进行明确;

(4)若项目符合国家或湖北省相关补助资金的申请条件,招标人将在权限范围内协助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略)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略)

3.6其它要求:

(1)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指:(略)

(2)十堰市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均不得以独立投标人形式或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招标文件中的民营企业指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不应穿透计算国有控股企业中的民间资本参股比例,民间资本参股不低于(略)%的国有控股企业仍为国有控股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略)年(略)月3日至(略)年(略)月8日(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网址:(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资格要求

FYGLTZR-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状况要求

FYGLTZR-1

同时具备:

1、投标人(略)年末总资产不低于(略)亿元人民币,(略)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即(略)亿元人民币)的(略)%,即(略).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略)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合计应达到要求)。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略)年末总资产均应达到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略)年末净资产均应达到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独立投标人(略)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略)%;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略)年末资产负债率的加权平均值不超过(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略)年、(略)年、(略)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2、投标人应提供(略)年、(略)年、(略)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报表的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落款处审计单位、中介机构的签字盖章应齐全,财务报表附注无需提供)。

3、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略)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个年度。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资产负债率加权平均值计算表”。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资产负债率的加权平均值计算方式的说明:(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标段

投融资能力要求

FYGLTZR-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具有不低于(略)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格审查材料”中的“投融资能力”的相关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投融资能力按照提供的证明材料(含资金筹措方案、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中的合计金额计算。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商业信誉要求

FYGLTZR-1

同时具备:

1、投标人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在近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FYGLTZR-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略)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投资人业绩。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投资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投标人应同时提供:(略)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略)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历。

技术负责人(或分管技术工作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副职)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

技术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财务部门负责人

1

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质量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是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子公司的人员。

4、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的(略)年5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略)年5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单个业绩证明材料中包含多条高速公路业绩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6、上述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还应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略)〕(略)号)等规定的条件配备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7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字章。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按照要求进行盖章、签字。

注:(略)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略)

注:(略)

5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9名,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略)〕(略)号)在特许经营项目中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的规定,如联合体成员中有民营企业参与的,则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略)名。

(3)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股东;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6

投标报价(收费期)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收费期)或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收费期)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8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一成员)未提供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9

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略)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略)

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略)年末总资产不低于(略)亿元人民币,(略)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即(略)亿元人民币)的(略)%,即(略).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略)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合计应达到要求)。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略)年末总资产均应达到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略)年末净资产均应达到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独立投标人(略)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略)%;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略)年末资产负债率的加权平均值不超过(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略)年、(略)年、(略)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6)投标人应提供(略)年、(略)年、(略)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报表的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落款处审计单位、中介机构的签字盖章应齐全,财务报表附注无需提供)。

(7)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略)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个年度。

(8)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资产负债率加权平均值计算表”。

注:(略)

(略)

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具有不低于(略)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格审查材料”中的“投融资能力”的相关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投融资能力按照提供的证明材料(含资金筹措方案、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中的合计金额计算。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略)

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视为重大偏差:

(1)投标人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3)投标人被列入湖北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6)在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未按给定的内容填报或未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未全部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略)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略)km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投资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略)

(略)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略)

(2)技术负责人(或分管技术工作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副职):(略)

(3)技术部门负责人:(略)

(4)财务部门负责人:(略)

(5)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略)

(6)质量部门负责人:(略)

(7)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略)

(8)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9)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略))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是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子公司的人员。

((略))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的(略)年5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略)年5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略))单个业绩证明材料中包含多条高速公路业绩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注:(略)

(略)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财产被接管或全部被冻结的;

(8)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任一企业属于十堰市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

(略)

利益冲突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指:(略)

(略)

响应性评审标准

前期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前期或填报的前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略)

收费期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收费期或填报的收费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略)

建设期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建设期或填报的建设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略)

资金来源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资金来源或资金来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略)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的规定。

(略)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的规定。

(略)

运营养护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运营养护目标或填报的运营养护目标低于“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检测和路面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略)%;高速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均值大于(略),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均值大于(略),优等路率保持在(略)%以上;高速公路一、二类桥梁隧道比例(略)%以上,三类及以下桥梁、隧道当年处治率(略)%。其他满足现行《公路养护技术标准》。达到交安设施完好、绿化景观悦目、路域环境干净整洁的有关要求。若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最新要求时,按最新要求执行。”的规定。

(略)

服务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服务质量目标或填报的服务质量目标低于“按《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服务规范》(DB(略)T/ (略)-(略))或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新要求,满足规范或标准中关于收费站服务、养护服务、出行信息服务、清障救援服务以及服务区服务等相关要求”的规定。

(略)

养护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养护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养护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合格率达到(略)%,优良率达到(略)%”的规定。

(略)

安全生产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生产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生产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略)

项目资本金

投标人承诺投入的项目资本金(包括总额、首期到位资本金以及资本金全部到位时间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略)

资金筹集方案

无资金筹集方案。

(略)

投资成本控制

未填报高速公路项目投资成本控制承诺函,或提供的高速公路项目投资成本控制承诺函中承诺的,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土建工程施工承包单位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依法自行承担土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承包合同的签约合同价超过合同范围内工程施工内容对应的批复概算费用的(略)%。

(略)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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