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次)已由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由喀发改投资【(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英吉沙县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工程投资额:(略)
2.1.4计划工期:(略)
2.1.5标段划分:(略)
2.1.6标段名称:(略)
2.1.7其他:(略)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类似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担过/项类似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略)年(略)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略)万元(含)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第一部分内容齐全信息完整)、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单或竣工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注:(略)
3.5财务要求:(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信誉要求:(略)
(2)根据《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可通过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1个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期需在招标活动时效范围内,将原件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人社部门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开具联系方式:(略)
3.8其他要求:(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略)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定性评审法
□其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英吉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英吉沙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略)
(略).其他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 | 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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