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北京基地空防围界安防报警系统检测服务竞价采购公告(重新采购)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北京基地(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北京基地空防围界安防报警系统检测服务进行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略)
1.2 项目编号:(略)
1.3 项目类别:(略)
1.4 资金来源:(略)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本项目通过竞价采购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为工程技术分公司北京基地提供服务,项目预算上限金额(略)万元(含税),拟签订3年的框架合同。超过此预算的报价作无效竞价处理。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 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 (单位:(略) | 含税总价限价 (单位:(略) | 备注 |
1 | 围界监控报警集成管理平台系统检测 | 3次 | (略).(略) | (略).(略) | |
2 | 围界入侵报警系统检测 | 3次 | (略).(略) | (略).(略) |
3 | 视频监控系统检测 | 3次 | (略).(略) | (略).(略) |
4 | 广播警告系统检测 | 3次 | (略).(略) | (略).(略) |
5 | 辅助灯光照明系统检测 | 3次 | (略).(略) | (略).(略) |
6 | 通行证管理系统检测 | 3次 | (略).(略) | (略).(略) |
7 | 隐蔽报警系统检测 | 3次 | (略).(略) | (略).(略) |
8 | 出入口控制系统检测 | 3次 | (略).(略) | (略).(略) |
注:(略)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交货地点及交货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北京基地空防围界安防报警系统检测服务 | 北京市大兴区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北京基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月内交货完毕。 |
1.7 合同期限:(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略)
2.2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略)
2.5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略)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获取竞价文件时间:(略)
3.2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略)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项目报价方式
本项目报价轮次为2轮,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第一轮报价;评审符合性审查汇总完成后即启动下一轮报价,每轮报价时限为(略)分钟。
6、竞价程序终止说明
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竞价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7.2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略)
8、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8.1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8.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8.3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略)
联系地址:(略)
投诉异议处理邮箱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8.4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略)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略)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略)小时”提出异议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