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抽样调查工作人员(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
(略)年(略)月(略)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且符合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用名额
抽样调查工作人员(略)名。
三、招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统计事业,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具备从事统计工作的相关知识和能力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年龄:(略)
2.学历:(略)
3.具有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能流畅操作计算机、平板电脑,熟悉office或wps办公软件;
5.具备较强学习能力,有一定数据处理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略)
(二)报名时间:(略)
(三)报名地点:(略)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用抽样调查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6.无犯罪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留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各报名处。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
高新区统计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招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试
1.按照“公开考试、择优招用”的原则,由高新区统计局统一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略)分。本次考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略)分,低于(略)分不予招用,若总成绩相同,具有统计相关工作经验者或专业与统计相关者优先。
2.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略)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业务能力等。
七、体检
面试后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报考人员自理。
八、考察
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同时对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通过高新区管委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只递补一次。
十、签订劳动合同
经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招用人员,由高新区统计局分配岗位,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用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合同,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到(略)年(略)月。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维护招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用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在招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招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二、其他
本公告由自贡高新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自贡高新区统计局(略)-(略)
(二)监督电话
自贡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略)-(略)
附件:(略)
自贡高新区统计局??????????????????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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