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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建筑物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自主公开招标公告">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建筑物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自主公开招标公告根据《汕头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现就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建筑物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校内自主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要求且综合实力强、服务质量优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建筑物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招标编号:STU-FWZB-2025-14三、招标服务范围及内容:1.服务范围: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所有建筑物的自动消防系统及相应设施的维护保养。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总建筑面积38.7万平方米,包括:..

所在地区: 广东-汕头-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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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根据《汕头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现就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建筑物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校内自主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要求且综合实力强、服务质量优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编号:(略)

三、招标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略)

2.服务内容:(略)

(1)安排专人(略)小时负责东海岸校区消防系统的故障维修,在接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出现故障的消防系统进行维修,(略)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

(2)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校区消防系统进行每周至少2次维保并报送小结,每月1次抽检、测试,出具月检记录和报告,维保年度最后一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校区所有建筑物消防系统进行每年1次全面消防联动测试,出具年度测试记录和报告;

(4)配合完成校区消防疏散演习、消防培训、大型活动期间的消防工作;

(5)配合校区完成消防救援部门和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检查;

(6)为校区消防管理人员、值班人员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7)接受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管委会每月一次的月度考核评估。

四、服务期限及批准预算

1.合同期限约为2年。(略)年2月1日起—(略)年1月(略)日止(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批准预算:(略)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已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向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报名登记成功。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略)

2.有意向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汕头大学招投标中心(o_ztbzx@stu.edu.cn)报名,为避免遗漏,请以 “报名—汕头大学东海岸校区建筑物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为邮件主题。

3.以邮件的附件方式附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为PDF格式)。

(1)报名/投标函(格式见招标附件1);

(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提交);

(5)缴纳税款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局征收税款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或完税凭证等)。若依法免税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向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或税务局代收社会保障资金后从税务系统打印的税票等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招投标中心对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的核对,仅代表其报名的确认,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小组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当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有疑问时,招标人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5.投标人递交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放,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本公告附件之招标文件,无需购买。

八、投标保证金:(略)

九、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地址:(略)

2.投标时间:(略)

3.投标截止时间:(略)

4.开标时间:(略)

5.开标地点:(略)

6.本项目可接受投标人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也可接受以邮寄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若选择以邮寄方式提交,请投标人务必提前与招投标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确认,并确保投标文件提前寄达,投标人须自行承担邮寄途中的一切风险及可能造成的任何损失)。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汕头大学主页(网址:(略)

十一、温馨提示

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报名成功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邮件方式告知我中心。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十二、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查询

1.项目情况查询:(略)

2.招标组织:(略)

电话:(略)

3.监督部门:(略)

电话:(略)

招 标 人:(略)

组织招标:(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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