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川镇联丰村殷庄组新安装(略)张路灯项目交易公告发布时间:(略)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联丰村殷庄组新安装(略)张路灯项目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按照农村产权交易相关规则进行公开交易。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略)
2、工程地点:(略)
3、交易范围:(略)
4、工程预算价:(略)
5、工期:(略)
6、质量等级要求:(略)
7、付款方式:(略)
8、工程施工中所有矛盾协调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村协助配合。因施工中发生的矛盾协调及赔青,设施损坏等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二、报名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照明器具、照明工程;
2、报名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工程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报名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保证金
1、公示时间:(略)
2、报名方式:(略)
3、资格审核:(略)
4、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略)元。投标单位应在 (略)年1月(略)日下午 (略):(略)
四、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反向竞价),所有通过报名审核的意向受让方都可以对目标标的进行多次报价,每次报价不得高于当时最高有效报价,并每次按(略)元的整倍数报价。报价在规定竟价时间内报价有效。最终最低出价者获得成交资格。若最低出价者悔拍,则第二中标人成交且必须以第一中标人报价作为成交价,以此类推。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重新交易。
五、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联系人:(略)
六、在线交易开始时间
(略)年1月(略)日(略):(略)
七、注意事项
1、首次参与交易注意事项:(略)
2、如有串标、围标、陪标,中标后以某种条件放弃成交资格、分包、转包项目、吃拿卡要等阻扰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正常秩序违法、违纪行为的,没收保证金,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认定后列入全区农村产权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个月至2年内禁止参加我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项目交易,同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3、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未按照公告要求保证金未及时到达指定账户,责任自负。
4、本项目成交后,如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5、标段详情解释权归:(略)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略)
7、其他相关事宜解释权归江都区樊川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报名联系人:(略)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略)
扬州市江都区樊川镇联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