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一期V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普陀区本岛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普陀山海水廊)一期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法人为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V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略)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一)隧洞工程:(略)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适用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故不面向中小企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略)%)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个;
(2)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权利义务等事项;②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 投标人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略)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2月(略)日9时(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7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电 话:(略)
投诉受理部门:(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舟山市普陀交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 | : | 普陀区东港街道兴北东路(略)号(略)楼 | 地址 | : | 舟山市定海区昌洲大道(略)号博汇大厦A幢7楼 |
联系人 | : | 朱先生 | 联系人 | : | 鲍先生 |
电话 | : | (略)-(略) | 电话 | : | (略)-(略) |
电子信箱 | : | / | 电子信箱 | : | (略)@qq.com |
(略)年1月(略)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参与投标施工资质的任意一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2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
4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自(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该业绩内容中包含累计洞长(略)米及以上的新建水工隧洞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注:(略) |
5 |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3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业绩或2项 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
4 | □本项目需设置1位副项目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
5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副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
6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备注:(略) |
三 | 其他 |
1 |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若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 |
2 | 项目负责人自(略)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
4 | 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
5 | 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为标后管理人员,投标阶段不作要求。 |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详见上表,该业绩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略)
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指完工或竣工人员)为准。业绩打印件应与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的副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为准。业绩打印件与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均一致的,该业绩予以认可;其余情况,该业绩不予认可。
副项目负责人业绩,以(略)年(略)月1日后签订合同,在合同以及由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能反映副项目负责人岗位的业绩予以认可。
除业绩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副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业绩打印件与项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对应的完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涉及资格审查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造价、水利工程规划与设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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