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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乌达区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库区移民农业创业园项目31栋温室大棚整体经营权出租(租金底价:124000元/年,租期:3年)

2026-02-01 内蒙古-乌海-海勃湾区
所在地区: 内蒙古-乌海-海勃湾区 发布日期: 202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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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乌海市乌达区海勃湾水利枢纽工程库区移民农业创业园项目(略)栋温室大棚整体经营权出租(租金底价:(略) 项目编号 N(略)FCZZ(略)
挂牌起始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截止日期 (略)-(略)-(略) (略):(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资产概况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乌海市乌达区现代生态园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其他 所在层数 --
租赁面积约(亩) (略)亩(单个大棚面积约为1亩)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支付首年租金后,后续年度租金需在每年2月1日前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承租押金 (略).(略)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具备良好的透光、通风性能,便于货物搬运
其他情况 详见公告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元) (略).(略)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研究库区农业创业园大棚招租及利用闲置资金修缮大棚相关事宜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乌海市乌达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特别 告知

1、标的大棚内占地总面积合计约(略)亩,大棚类型分为无耳房大棚(略)栋和有耳房大棚(略)栋交错坐落,每个大棚之间的距离约为8米,单个大棚面积约为1亩,大棚外部框架齐全并附有卷帘机,棉被等设施,外墙为(略)空心粘土砖、贴有保温板,对外租赁时均完整,灌溉类型为滴灌,具体详见附件。本次挂牌价为一年租金,租期3年。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土地使用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面积为参考,最终以双方核定为准,公告涉及图片及附件仅供参考。交易过程中土地面积、质量等发生变化不调整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如上内容均来自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扣除竞租保证金。特别提醒,未勘验的意向承租方视为对本次出租标的物实际情况已确认。标的勘验:(略)

3、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支付方式:(略)

4、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略)年2月1日。此次竞价成交价款为(略)年租金。

5、最终承租方要在租期到期之前对所租赁大棚恢复至租赁前原样,确保翌年不影响农事生产。

6、最终承租方为库区移民法人单位的,每栋每年享受优惠(略)元。

7、本项目为行政事业单位,如需开票可配合开票事宜,最终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开票所需税费。

8、承租方要保护自然资源、做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控制面源污染。

9、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或违反公告约定或相关规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

(略)、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承租方不得破坏耕地耕作层,不得破坏大棚钢结构、棉帘等基础设施。不准以转租、抵押、担保等任何形式处置耕地。

(略)、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使用过程中,如需要水、电、暖等配套服务的,由承租方与水、电、暖等提供服务方自行协商解决,费用由

承租方负责。承租方需要向水管部门预交水费,具体收费以实际为准。

(略)、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交易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交易中心及出租方对交易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交易中心及出租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交易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

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租赁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同时交纳承租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并交纳承租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承租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最终承租方须在收到中心发送的租金支付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在交纳上述款项后(略)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中心在收到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及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付通知书后将保证金转为租金总额的一部分,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3、出租方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最终承租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在标的交接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承租方承担。在承租使用过程中对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通信网线等造成损坏的由承租方予以赔偿并恢复原状。

4、地上原有的构筑物、建筑物、农田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网、供电网线、供热管网、通信网线等附属物所有权人为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通过本次项目出租成交后取得附属物的使用权,租赁期间产生的费用及地面“附属物”使用、维护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要使用时需与出租方进行沟通协调,避免出现因抢水、抢电造成断水、断电或浇灌不及时等情况的发生。

5、禁止承租方在承租大棚内建设任何建筑物、构筑物等;承租方因生产作业确需临时建设相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时,承租方自行拆除,恢复原样,无论建造获得出租方同意与否,均无权向出租方提出补偿、赔偿等任何费用要求。

6、本次出租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担。

7、在承租大棚期间,涉及的国家相关惠农、支农、产业扶持政策等相关补贴,享受标准和主体(单位、人员)按

国家及属地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8、本次标的出租涉及所有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承担主体

的,由最终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改变土地规定用途,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土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

将该大棚以转租、出租、转借、调换等形式给予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

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返还承租方的押金和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

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略)、承租方必须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按环保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禁止丢弃、倾倒使用过程中的农药、化肥及包装物等;严禁使用长效农药;造成承租大棚环境污染,由承租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略)、承租方必须依法经营,禁止承租方对其承租的大棚擅自转租、抵押、担保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承租方承租的大棚并解除合同。

(略)、承租方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承租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略)、在承租期间一切风险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如自愿参加农业保险,由承租方自行到保险公司办理。

(略)、因国家经济建设等征用、占用承租的耕地,租赁终止履行,相关赔偿补偿事宜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略)、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略)

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略)、承租方资格条件应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

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出租项目承租方的资

格,决定是否承租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略).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略)-(略)-(略) (略):(略)
报名手续 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略)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略)

(1)报名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租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无以上违约情形,最终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最终承租方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务费全部交纳至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租金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略).(略)
自由竞价时间 (略)-(略)-(略) (略):(略) 延时竞价周期(秒) (略)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附件1资料清单.doc

附件2受让申请书.doc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略)栋大棚明细表.pdf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姚慧慧
咨询电话 (略)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广源国际B座(略)层
技术支持
其 他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略)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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