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盐池县红山沟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十二至十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盐池县红山沟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批准<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盐池县红山沟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略)〕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补助和地方配套解决,项目业主为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人为盐池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润邦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内容:
⑴导洪堤加固工程:(略)
⑵护岸工程:(略)
⑶建筑物工程:(略)
⑷防汛道路工程:(略)
⑸信息化工程:(略)
⑹其他:(略)
2.3招标范围:(略)
2.4标段划分:(略)
六标段:(略)
七标段:(略)
八标段:(略)
九标段:(略)
十标段:(略)
十一标段:(略)
十二标段:(略)
十三标段:(略)
十四标段:(略)
注:(略)
2.5计划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六至十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十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9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各标段采取顺序开标、顺序中标的原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2月9日至(略)年2月(略)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若以保函形式缴纳,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3月3日9时(略)分,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须在开标前1小时使用IE浏览器(IE(略)版本)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5.2操作手册下载:(略)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6.2履约保证金:(略)
十四标段:(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略)
7.2定标方法:(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A(略)]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盐池县红山沟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十二标段.NXZF
[A(略)]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盐池县红山沟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十四标段.NXZF
[A(略)]宁夏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盐池县红山沟巩固提升改造工程十三标段.NX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