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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以,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2建设地点:
2.4质量要求:
2.6工程合同估算价: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
2.(略)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略).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略)
2.(略).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年
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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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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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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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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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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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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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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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合计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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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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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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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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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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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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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略)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略)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分
投标人业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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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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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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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略)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
方法二:(略)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K2的取值范围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分。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各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月时并签到,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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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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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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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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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体概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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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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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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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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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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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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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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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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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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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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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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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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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绿色建材等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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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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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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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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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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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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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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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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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略)万平方米居住建筑工程(宿舍除外)施工业绩,居住建筑划分标准参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略)-(略))3.2.2条执行。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其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本项计分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注:(略)
2、投标人审慎选择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评委评审时资格审查表业绩栏按顺序进行审查,超出数量的业绩不予审查计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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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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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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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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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分,每偏低1%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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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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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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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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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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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评标入围标准
2.1.1评标入围条件:(略)
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略)
2.2初步评审标准
2.2.1形式性评审标准:(略)
2.2.2资格评审标准:(略)
2.2.3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3详细评审
2.3.1分值构成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略)
(2)投标人业绩:(略)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略)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2.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略)
2.3.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略)
(2)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略)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略)
3.评标程序
3.1组建评标委员会
3.1.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略)
3.1.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评标纪律和其他评标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3.1.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但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一)第一阶段评审
3.2.1评标入围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在初步评审前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略)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1款列出的评标入围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入围评审,有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如采用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的,具体要求应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
3.2.2初步评审
(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招标文件需要作出无效标决定的,应当重点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
3.2.3第一阶段详细评审
(1)先开启商务技术文件,包括:(略)
①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排序;投标人得分家数为(略)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9-(略)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3-5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②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
③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1项规定。
(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
①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4(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A;
②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4(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业绩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B;
③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4(5)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E。
(3)第一阶段详细评审过程中,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二)第二阶段评审
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二阶段评审。
3.2.4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1)投标报价重点评审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时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或者工程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投标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被否决。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招标人可以在第二详细评审阶段以书面方式提请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合理的,按照上述评审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重点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人的提请不合理的,可以拒绝招标人的提请并做出书面说明。
(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①按本章第2.3.4(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第二阶段详细评审过程中,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2.5评标过程中,造价数据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明确计算细则。)
3.2.6投标人最终得分(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A+B+E+C。
3.2.7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国家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3.4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3.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评标争议处理
3.5.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5.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2)集体讨论;
(3)评标委员会成员表决;
(4)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不同意见以及最终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
3.5.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5.4在评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日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略)
8.4“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略)
8.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略)
8.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略)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略)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略)
8.7本工程投标时,关于项目部人员要求,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及苏建建管[(略))(略)号、苏建建管[(略)〕(略)号文要求配备到位(施工过程中国家、江苏省有最新文件要求,按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略)
(略).联系方式
(略).1招标主体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略).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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