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昆夹心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财税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包头市城昆夹心房改造开发有限公司财税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询比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
1、项目基本概况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资金来源:(略)
1.4服务期限:(略)
1.5服务地点:(略)
1.6服务标准:(略)
1.7最高投标限价:(略)
1.8招标内容:(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能够承担本项目的实施任务。
2.2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
2.4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等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s:(略)
2.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
2.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略)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3.1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个工作日上午:(略)
3.2、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叁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报名。
(1)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件;
(4)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s:(略)
(6)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略)
(8)获取文件登记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表格格式自拟);
4.场所服务费收取:
(1)有明确成交总价的项目,按最终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略)元的按(略)元统一收取。
(2)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单价、费率类项目,按照项目成交单价、费率的降幅比计算成交总价,按成交总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略)元的按(略)元统一收取。
(3)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入围、框架类项目,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为2家及以上的,由成交供应商平均分摊或按照标段分配比例承担场所服务费,每标段每家不足(略)元的按(略)元统一收取。
(4)无采购限价的入围、框架、单价、费率类项目,按(略)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收款单位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开户行行号:(略)
注:(略)
发票:(略)
其他要求:(略)
汇款时需备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6、发布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3)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略)
(4)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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