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高崖乡联合村、新民村(略)年春季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海原县高崖乡联合村、新民村(略)年春季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高崖乡联合村、新民村(略)年春季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高崖乡联合村、新民村(略)年春季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海发改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高崖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海原县高崖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中诚信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计划工期:(略)
2.4 招标范围:(略)
2.5 标段划分:(略)
海原县高崖乡联合村、新民村(略)年春季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海原县高崖乡联合村、新民村(略)年春季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略)
监理标段:(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4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略)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A(略)]海原县高崖乡联合村、新民村(略)年春季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监理标段.NXZF
[A(略)]海原县高崖乡联合村、新民村(略)年春季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施工标段.NX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