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略)年本级财政产业(蔬菜)发展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根据《枝江市(略)年本级财政产业(蔬菜、柑橘、砂梨)发展资金使用方案》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一)绿色示范基地:(略)
(二)“四新”技术示范:(略)
(三)绿色菜园:(略)
(四)集约化育苗:(略)
二、项目补助政策
(一)补助标准及总额
项目补助资金(略)万元,主要用于蔬菜生产投入品、水肥一体化设施、培训宣传等支出。具体如下:
1.绿色示范基地(略)万元。露地示范点补助2万元/个,设施示范点补助4万元/个,补助比例(略)%;
2.“四新”技术示范基地(略)万元。补助(略)元/亩,补助面积(略)亩,补助比例(略)%;
3.绿色菜园(略)万元。补助(略)元/亩,补助面积(略)亩,补助比例(略)%;
4.集约化育苗(略)万元。补助0.(略)元/株,补助(略)万株。
(二)补助发放方式
以奖代补,验收及抽检合格后一次性补助给项目建设主体。
三、主体遴选
(一)申报条件
1.种植水平高、带动能力强、连片种植蔬菜面积符合相应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年蔬菜育苗(略)万株以上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
2.蔬菜种植主体上一年度蔬菜农产品质量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3.能积极配合农业部门和科研院所落实各项推广措施并详细做好农事生产记录台账。
4.主体信誉良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查询网址:(略)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提供种植面积台账(明细表)、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申报主体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荣誉、进规进限等证书或证明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申报单位将所有书面材料盖章件汇编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略)室(联系人:(略)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略)年4月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遴选程序
主体自愿申报,经村、镇审核推荐,市农技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拟定实施主体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同意并公示。
附表:
1.枝江市(略)年蔬菜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2.枝江市(略)年蔬菜集约化育苗社会化服务建设主体申报表
枝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略)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