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医院)(略)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略)年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入围我单位A类岗位资格复审人员(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提供《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略)年公开招聘公告》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承诺 ”一栏要求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各层级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注意:(略)
4.学历学位证上专业名称与教育部招考目录不一致的,须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相似的有效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6.现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略)
8.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具体材料明细单及要求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书面委托书原件(需委托人手写签名)。
(二)考生提供的材料应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全面,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五、递补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在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医院)网站上公布。
六、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环节,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及后续工作相关事项将在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医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关注单位官网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七、其他
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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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医院)</p><p>(略)年4月3日</p> src=)
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湖南省胸科医院)
(略)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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