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p>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p><p>拍卖公告</p><p>((略))闽(略)执恢(略)号</p><p>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至5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p><p>一、拍卖标的:(略)</p><p>二、拍卖方式:(略)</p><p>起拍价:(略)</p><p>增价幅度:(略)</p><p>保证金:(略)</p><p>三、咨询时间:(略)</p><p>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安排统一看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房地产坐落处了解情况。</p><p>特别提醒:(略)</p><p>本次拍卖严格按照标的物的证载面积进行。若有涉及违法违章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p><p>五、通常情况下,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由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购买;工业用地使用权只能登记在企业法人名下,自然人购买的,必须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定的工业用地办证条件予以提供相关资质。对工业用地等有特殊土地使用权用途的,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须承受原政府批文及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各项义务,必须严格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有限购条件的,请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p><p>六、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略)</p><p>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到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p><p>七、无法通知到位的当事人在本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p><p>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p><p>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p><p>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买受人应在缴纳余款七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地址:(略)</p><p>十一、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所需要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存在他项权证的,法院可以协助办理注销手续。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需由买受人先代为垫付,先自行办理,并在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略)日内(客观原因造成的延迟时间可予扣除)向本院申报,由法院在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买受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法院申报,视为买受人愿意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优惠地价款、土地闲置费、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欠费如符合追偿规定的,可以自行依法主张追偿权。被执行人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依法主张权利。请买受人了解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p><p>十二、本次拍卖成交后的实际缴纳税、费、金与拍卖实际成交价格、房屋类别、年限、房屋买受方原拥有的房地产数量等因素有关,具体金额视交易发生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予以确定,并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p><p>十三、因本次拍卖形成的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前往相关税务、不动产管理部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略)”、政府服务热线“(略)”咨询上述房地产产权过户应缴纳税、费、金等全部费用的具体情况。竞买人应当自行查询、了解拍品涉及城市规划、性质变更、征收拆迁等影响不动产交易价值的公开信息。</p><p>十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或税、费、金负担方式有异议者,请于(略)年4月(略)日(略)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将视为没有异议。</p><p>十五、特别说明:</p><p>1.上述被拍卖房地产目前仍由被执行人占有、使用,房地产尚未腾空,腾空和交付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至实际交付不动产期间,买受人因无法占有使用该不动产产生的损失,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买受人须通过合法途径向占有人主张权益。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参与竞拍前向我院承办法官了解咨询。</p><p>2.竞买标的为划拨地的,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裁定或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年内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的,需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重新委托评估,以重新委托评估后的评估备案价为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p><p>3.涉案房地产可能已拖欠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单位了解情况。买受人代为缴纳完毕涉案房地产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后,可另行通过合法途径向被执行人追偿。另外,被执行人拖欠的物业管理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被执行人予以缴纳。物业公司自行通过合法途径向被执行人主张权利。因拖欠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妨害买受人行使业主权利的,请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p><p>4.本院只开财政非税票据,是否可以进行相应进项抵扣,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买受人与原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可能存在原产权人不配合等原因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行相应进项抵扣等风险。</p><p>5.申请执行人选择使用拍卖辅助机构(福建传福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于该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p><p>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人须知》。</p><p>业务咨询电话:(略)</p><p>举报监督电话:(略)</p><p>详细信息可在http:(略)</p><p></p><p>二○二六年四月三日</p><p></p></div></div></div></div> src=)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略))闽(略)执恢(略)号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将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至5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略)
一、拍卖标的:(略)
二、拍卖方式:(略)
起拍价:(略)
增价幅度:(略)
保证金:(略)
三、咨询时间:(略)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安排统一看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前往房地产坐落处了解情况。
特别提醒:(略)
本次拍卖严格按照标的物的证载面积进行。若有涉及违法违章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通常情况下,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由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购买;工业用地使用权只能登记在企业法人名下,自然人购买的,必须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定的工业用地办证条件予以提供相关资质。对工业用地等有特殊土地使用权用途的,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须承受原政府批文及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各项义务,必须严格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有限购条件的,请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六、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到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无法通知到位的当事人在本拍卖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略)年5月(略)日(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买受人应在缴纳余款七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地址:(略)
十一、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所需要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存在他项权证的,法院可以协助办理注销手续。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需由买受人先代为垫付,先自行办理,并在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略)日内(客观原因造成的延迟时间可予扣除)向本院申报,由法院在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买受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法院申报,视为买受人愿意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优惠地价款、土地闲置费、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欠费如符合追偿规定的,可以自行依法主张追偿权。被执行人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依法主张权利。请买受人了解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二、本次拍卖成交后的实际缴纳税、费、金与拍卖实际成交价格、房屋类别、年限、房屋买受方原拥有的房地产数量等因素有关,具体金额视交易发生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予以确定,并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
十三、因本次拍卖形成的税、费、金,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前往相关税务、不动产管理部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略)”、政府服务热线“(略)”咨询上述房地产产权过户应缴纳税、费、金等全部费用的具体情况。竞买人应当自行查询、了解拍品涉及城市规划、性质变更、征收拆迁等影响不动产交易价值的公开信息。
十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或税、费、金负担方式有异议者,请于(略)年4月(略)日(略)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将视为没有异议。
十五、特别说明:
1.上述被拍卖房地产目前仍由被执行人占有、使用,房地产尚未腾空,腾空和交付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后至实际交付不动产期间,买受人因无法占有使用该不动产产生的损失,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买受人须通过合法途径向占有人主张权益。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参与竞拍前向我院承办法官了解咨询。
2.竞买标的为划拨地的,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裁定或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年内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的,需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重新委托评估,以重新委托评估后的评估备案价为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涉案房地产可能已拖欠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单位了解情况。买受人代为缴纳完毕涉案房地产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后,可另行通过合法途径向被执行人追偿。另外,被执行人拖欠的物业管理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被执行人予以缴纳。物业公司自行通过合法途径向被执行人主张权利。因拖欠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妨害买受人行使业主权利的,请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4.本院只开财政非税票据,是否可以进行相应进项抵扣,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买受人与原产权人自行协商解决,可能存在原产权人不配合等原因致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进行相应进项抵扣等风险。
5.申请执行人选择使用拍卖辅助机构(福建传福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于该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人须知》。
业务咨询电话:(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详细信息可在http:(略)
二○二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