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区机关办公大院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需求公示 2019-02-24 山东-济南-历下区 导出Word 导出PDF 收藏 打印 如何删除标讯? 所在地区: 山东-济南-历下区 发布日期: 2019年2月24日 招标代理: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业主: “登录”才能查看此项内容。 招标采购正文 济南市历城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区机关办公大院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本项目为济南市历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机关办公大院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预算金额为(略)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 区机关办公大院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改造。 具体详见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建设区域内重点部位重要道路的视频监控,采用一套软件管理平台,对各个分项系统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统一数据库对所有分项系统前端的采集数据进行存储与分发,并提供统一的操作界面,实现各系统的资源共享、业务整合与联动等,同时配建相应传输、存储以及应用服务。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其他标准、规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标准:(略) 三、论证意见: 同意 四、公示时间:(略) 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略)-(略)-(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附件:(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