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略)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血透中心及康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为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略)
2.2 招标内容:(略)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血透机 | 台 | 6 |
2 | 血滤机 | 台 | 1 |
3 | 水处理机 | 台 | 1 |
4 | 血透室用远红外线治疗仪 | 台 | 1 |
5 | 康复设备 | 批 | 1 |
2.3 交货期:(略)
2.4 交货地点:(略)
2.5 采购预算:(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
3.2 设备生产商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3 代理商需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 所投产品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略)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略)】(略)号)”规定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期间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截图;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设备生产商报名)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报名)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
4.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3月(略)日起至(略)年3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略)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略)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8:(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略)年4月(略)日上午9:(略)
7.2 地点为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略)开标室。
八、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开发布。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略)
邮政编码:(略)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