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
| 所在地区: | 安徽-- | 发布日期: | 2019年6月4日 |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新闻发布的作用,把市社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市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布必须坚持准确、及时、严肃、客观、真实的原则,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正确引导、影响社会舆论,全面提升市社形象;针对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等问题,以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问题为重点组织信息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第三条 市社办公室负责市社新闻发布工作,主管市社机关和直属企业单位范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 新闻发布会以“安庆市供销社新闻发布会”为统一名称。
第五条 新闻发布会举办单位原则上应在举办日期的5个工作日之前将《安庆市供销社新闻发布会申报单》报新闻发布登记审批机关审核。
第六条 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内容进行,举办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重新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第七条 举办新闻发布会应坚持节俭的原则。不得向与会人员赠送各种形式的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严禁各种形式的有偿新闻。
第八条 市社新闻发布会凭市社申请审核文件与各新闻单位联系报道事宜。对未经登记审批而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不得派记者出席或采访报道。
第九条 新闻发言人由熟悉本系统、本部门情况,具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表达沟通能力的同志担任。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办负责人主持,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市社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新闻发言人应参加业务培训班,经过专业培训。
第十条 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所发布的内容必须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严肃新闻发布纪律,任何单位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擅自对外发布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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