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 四部门发文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

所在地区: 河北-- 发布日期: 2019年5月24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蔡若愚报道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下称《意见》),就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分类合理确定准入门槛,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合理设置准入条件,采取适当的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实现应保尽保;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明确合理的轮候期,在轮候期内给予保障;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重点保障环卫、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重点发展产业符合条件的青年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重在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

《意见》指出,要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住房保障,因地制宜加大公租房发展力度,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对住房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3700多万困难群众入住公租房,累计近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租赁补贴,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得到积极改善。

《意见》提出,要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人口流入多、公租房需求大的城市,要切实增加公租房实物供给,可通过配建、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应增加集体宿舍形式的公租房供应。要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实行分档补贴,支持保障对象租赁到适宜的住房。

《意见》提出,要加强公租房建设管理,切实保证公租房建设质量安全。积极实施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公租房申请、使用、退出等环节失信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联合惩戒。完善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使群众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切实提升公租房社区居住品质。

《意见》要求,各地对列入市县年度计划的公租房项目,要落实好土地、资金、税费等各项支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