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官式古建筑木构保护与木作营造技艺培训班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 | 发布日期: | 2019年7月4日 |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官式古建筑木构保护与木作营造技艺培训班的通知
办人函〔2019〕5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文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古建筑木作营造技艺与保护方面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我局委托故宫博物院(故宫学院)于8月举办官式古建筑木构保护与木作营造技艺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8月18-31日,8月18日报到,8月31日返程。
地点:故宫博物院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国有博物馆及其他文博机构从事古建筑设计、修缮与保护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
(二)具有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建筑学、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在古建筑设计、修缮与保护研究方面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三)每省限推荐2人,择优录取。
三、培训内容及考核
(一)培训内容包括:官式古建筑的保护原则与理念、研究基础、基本知识、设计方法、保护修缮技术、工程实例,传统木作营造技艺的内涵、传承、展示与实践等。培训将系统梳理官式古建筑木构保护及木作营造技艺的历史脉络与发展现状,建立学员对官式古建筑保护的科学理念与全面认知,理论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提高学员的古建筑保护水平。
(二)培训班结业时,学员需提交学习总结,以供考核。
四、相关费用
培训期间的食宿及培训费用由我局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报名及录取
(一) 报名人员须于7月22日17时前登录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网址http://edu.sach.gov.cn),在“文件资料”专栏中下载《学员使用手册》,按照《学员使用手册》,注册个人信息并报名。
请“金鼎工程”联络员严格把关,于7月29日17时前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报名学员的审核推荐工作。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10-84849825,联系人:刘鹏。
(二)录取:8月5日前,故宫博物院将通知录取学员(报名人员可随时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查询录取状态),报名学员应及时关注个人电子邮箱,查收录取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中的要求完成信息确认等工作。录取学员报到时将两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交至教学管理组,以供制作培训证书使用。
六、其他事项
(一)学员被录取后,不得无故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不能参加培训,需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报我局人事司同意。
(二)联系人:王东 电话:(010)85007154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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