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正式启用 项目报建一窗办理
| 所在地区: | 湖南-- | 发布日期: | 2019年7月1日 |
今后,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将逐步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7月1日,位于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A区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正式启用。今后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审批,办事人员将不用再“多头跑”,“一个窗口”就能解决。
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审批阶段,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统一的综合窗口。新窗口配备18名工作人员,实行“前窗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前窗统一出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受审分离”的新模式,逐步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精简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共包括16个窗口:
A1-A4为业务咨询服务窗口,配备专人开展咨询、帮代办等工作。
A5-A12为综合受理窗口,按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审批阶段,实行分阶段综合受理,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A13-A14为联合收费窗口,将各类收费“一窗缴纳”,并公开收费清单,接受群众和企业监督。
A15-A16为市政公用窗口,集中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事项,设置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事项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项目审批、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备案评估等全部纳入综合服务窗口受理或监管,各相关单位原则上不再单独收取事项申报材料;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服务模式,各审批部门在后台并联审批,由一事跑多窗改为一窗办多事,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服务目标。
综合窗口只对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清单或确认材料无误的,当场予以接收,向办事人员出具《受理通知单》。如果资料有缺失,对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办理事项,办事人员只需在《受理通知单》上填写容缺受理承诺,即可先行入窗,后期补交;对不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当场告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窗口当场出具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一次告知需要补正补齐的全部内容;对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具体理由。
综合窗口成立后将进一步方便办事的企业和群众,企业办事人员只需按照《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导图》和《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准备好相关资料,窗口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当即接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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