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整改 提升看得见
| 所在地区: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19年7月19日 |
(记者 齐传彬)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首日,区城管执法局开具29张责令改正通知书。时隔半月,这些违反《条例》的单位知错就改了吗?7月16日,区城管执法局突击检查部分整改单位,开展“回头看”执法工作。
当天下午2点,记者跟随嘉兴路街道城管中队执法队员,来到大连路某大型餐饮酒店。在酒店大堂,已放置标识清楚的四分类垃圾桶,周边环境也比较干净。执法队员依次打开桶盖,里面的垃圾分类投放正确。“对于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场所,都要求配备干、湿、可回收、有害四种垃圾桶。在7月1日的检查中,该酒店垃圾桶设置不齐全、分类标识不规范,因此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执法队员告诉记者,这次主要是检查其是否整改到位,从现场的复查情况来看,整改良好。
随后,执法队员来到海门路一家个体经营餐饮店,该店之前因存在干湿垃圾混投问题被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记者随执法队员进入后厨复查看到,后厨不同位置都摆放了分类垃圾桶,干湿垃圾桶内的分类比较到位,未发现混投现象。
对于此前检查中表现良好的餐饮店,区城管执法局也同时进行了突击检查。在天虹路某快餐连锁店,四分类桶设置规范,垃圾分类也比较清楚。该餐饮店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7月1日前,他们就已按相关要求购置了四分类垃圾桶,并对所有员工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目前基本都能做好垃圾分类。“遇到顾客扔错垃圾的情况,我们也会及时进行二次分拣。”
据悉,自《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区城管执法局共出动城管执法队员730余人次,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单位630余家,检查个人370余人次;教育劝阻单位300余家,对单位责令整改240余家,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81起。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城管执法中队每周都会不定时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和复查工作,从目前复查的情况来看,未按规定设置四分类垃圾桶和干湿垃圾混投现象均未出现,整改成效明显。
下一阶段,区城管执法局将依托“智慧城管”信息化手段,对商业综合体、住宅小区、沿街门店、党政机关等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执法。同时,重点加强收集和运输环节的执法检查,指导监督相关企业规范作业,避免出现“混装混运”问题。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据《条例》实施处罚外,还将与“罚人”相结合,依法将违法当事人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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