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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川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项目遴选公告

所在地区: 四川-- 发布日期: 2019年7月19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业主:

根据沐川县2019年浙川东西部扶贫协作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实施部门发布遴选公告——符合条件的业主报名——实施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确定实施业主——按政府采购程序采购设备委托乡镇政府代管——乡镇政府与业主签订租用协议(协议期限暂定三年,三年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再协商签订)——协议签订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三年租金——乡镇将租金上交到县防止致贫、返贫救助基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基金账户)。2019年安排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300万元,在县域内扶持成立3个以上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沐川绿色明珠网和党政网上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300万元,申请浙川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300万元。重点支持购置代耕代种、联耕联种、植保等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每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所采购设备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10-100万元)。

利益联结机制:(1)租金。设施设备采购完成,乡镇与业主签订出租协议后7日内,业主一次性支付前三年的租金给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每年租金不低于设备采购金额的6%,由乡镇上交到沐川县防止返贫致贫救助基金账户,用于统筹解决全县1564人(536户)未脱贫人口和当年可能返贫致贫人口的扶贫解困。(2)服务券。按设备采购金额的4%发放服务券,由乡镇将等额免费服务券发放到实施部门指定区域内的贫困户(一次性券、有效期三年),该组织为贫困户完成服务后,收回服务券。(3)务工。每个服务组织要安排所服务区域内的贫困户就近就业,每年雇佣贫困户务工天数不少于50天,务工费用随行就市,贫困户固定用工不少于60人次,每年支付贫困户务工工资不少于该组织年务工总工资额的20%、不少于设备采购金额的5%。每个组织免费为贫困户开展技术培训。

退出机制:三年后,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可以根据双方协商选择以下两种退出机制:(1)回购机制。三年期满后业主以评估价格一次性回购设备产权,该设备权属归业主所有,租用协议终止。(2)入股机制。以设备的购买价折算为股权进行投资入股。退出机制后产生的租金或收益全部上交县财政用于全县困难群众发展、生产、生活支出。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遴选的对象和范围

该项目仅面向沐川县域内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主要支持开展茶叶、猕猴桃、李子、中药材等主导产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二)基本条件

1.参与遴选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法人代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无偷税、逃税行为,无不良征信记录。

(3)诚信经营、重视契约精神。

(4)具有相应的设施设备保管能力。

(5)具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至少1人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

(1)法人代表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有不良经营记录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行业规定,在行业内口碑较差的。

三、遴选名额

本次遴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总计3个以上,根据业主上报的所需设施设备的资金量确定支持个数。原则上1个业主只能申报1个社会化服务组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遴选采用自主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5日止。有意愿参与本次遴选的业主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遴选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遴选条件的一个项目报名,认真填写《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扶贫社会化服务组织项目遴选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1),报所在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汇总通过党政网报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在党政网上发送后须拨打本公告所列咨询电话确认我单位是否已收到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项目业主所在乡镇政府根据业主填报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报名表》中所留的联系方式与之确定报名信息。参与遴选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设施设备采购需求清单1份;

(2)公司、合作社简介1份;

(3)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5)业主征信承诺;

(6)专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1份。

(7)保管能力的证明材料1份。

资格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7日。通过初审后,所在乡镇须于2019年7月29日前将《报名表》交到县农业农村局,接受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在7月31日前完成,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遴选评审。如复审通过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采购金额大于300万元,则进入评审环节,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如复审通过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采购金额低于或等于300万元,则按复审结果直接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五、评审

评审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观分)40分,业主申报条件(客观分)60分。如被考核对象的评审成绩低于60分,则不予确认实施资格。

(一)面试。采取业主代表自我陈述加答辩和所在乡镇陈述的形式进行,业主陈述20分,乡镇陈述2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4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二)业主申报条件。成绩满分60分。1、服务能力(15分)(现有资金、经营场所、人员队伍等情况)。2、近三年来对农业的贡献情况15分(近三年来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情况)。3、租金报价20分(即每年租金不低于设备采购金额的6%—8%,6%得10分,每增加0.1%得0.5分,最高10分)。4、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10分(吸纳贫困户务工人数3人得5分,3人以上每增加1人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业主申报条件用纸质材料体现。

(三)考核时间。初定于2019年8月1日后。具体时间以绿色明珠网、党政网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四)评审地点。沐川县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沐川县交通街779号)。

(五)结果公布。评审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沐川绿色明珠网和党政网上公示、公布。

六、公示

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在沐川绿色明珠网及项目实施候选主体所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公示3天。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实施候选主体名称、服务范围、财政项目资金支持情况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参与遴选条件的,取消被公示候选主体的资格,不予项目资金支持,拉入沐川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及相关单位的实施业主黑名单,5年内不得享受审请财政项目支持。被取消的候选主体据评审结果排名依次递补。设备采购后的节余资金根据评审结果排名依次递补。

七、审核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实施候选主体,由我单位通知其按时前来完成相关项目确认手续,未按时前来完善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项目实施资格。

八、其他告知事项

(1)审核确认后,项目实施主体须交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出租协议并支付租金后退还,中途退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参加遴选的企业、合作社应真实提供所需的证件及材料,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负。

八、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我单位本次将严格按照公告内容进行,联合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评审组,整个遴选工作由农口纪检组全过程监督,并在公告中公布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咨询和社会监督。

如参加本次遴选工作的工作人员出现与参与遴选企业、合作社法人代表有回避情形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情况时,我单位将按规定安排该工作人员回避。对违反回避制度、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条件及面试、遴选等公告内容咨询电话:

18980261677(王先生)、13228383096(晏先生)

监督举报电话:

0833-4606855(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

                           2019年7月1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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