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一男子乱扔垃圾不听劝,还扯坏监督员衣服,最终被罚
| 所在地区: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19年7月23日 |
7月1日起,垃圾分类进入“法治”时代,人人都在为做好垃圾分类努力。不过近日,崇明村民顾先生却向记者来电,称在新河镇强民村遇到一位市民乱扔垃圾,反复劝说后依然我行我素,两人因此还发生了肢体冲突,这究竟怎么回事呢? 据顾先生介绍,7月19日中午12点40分左右,新河镇强民村东义1号路上,由南向北驶来一辆白色小轿车,在十字路口的垃圾集中清运站停下。接着,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从车上拿下一块废玻璃和两袋垃圾扔在清运站旁。作为垃圾分类监督员的顾先生见此情景,赶紧上前阻止。 新河镇强民村垃圾分类监督员 顾振兵:我说这里不能扔垃圾,这里是从乡下回收出来的垃圾集中放在这里,经过的人不能扔垃圾在这里,牌子也写好了。他说我就要丢,你想怎么样。他丢了一块玻璃,还有两三袋塑料袋里混装的垃圾。 眼看对方不听劝阻,顾先生拿起手机拍摄取证,没想到对方态度强硬,拉扯中将顾先生的工作服扯坏。 当事人:垃圾桶不扔垃圾扔什么?我也没搞懂。 新河镇强民村垃圾分类监督员 顾振兵:他丢垃圾我用手机拍视频取证,他就拉我手,用手推我,把我衣服拉坏了。 强民村负责人介绍,为了配合垃圾分类工作,从7月1日起,全村共设置了4个垃圾集中投放站,投放站作为垃圾清运的集中处置点,由专业清运人员收集好片区垃圾,分类后集中投放。为方便管理,避免个人乱投现象发生,垃圾站平时处于关闭状态,并不接受个人投递垃圾,为此村委会在垃圾房旁边也张贴了醒目的告示。了解到情况后,村委会当场拨打了110,可轿车司机却驾车离开了现场。 新河镇强民村村支书 刘志斌:这种我们只能阻止,没有罚款等执法权,只有打110让民警来处理。 当地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后,通过路面治安监控镜头,联系到了当事人。 当事人:门是锁着的,我就扔在垃圾房那里,他说不要扔在这里,我问他他是谁,他没告诉我,第二我问他垃圾不扔在垃圾房扔在哪里。(民警:那你有没有和垃圾分类管理员发生肢体冲突?)没有发生肢体冲突。 民警当即通知当事人董某至派出所问询。董某到案后,态度仍然十分嚣张,面对民警与城管部门的联合询问,董某避重就轻,百般拖延。(董某:你们是什么意思? 执法人员:我们是城管呀。 董某:那去你们城管那里处理嘛…… 执法人员:这里是派出所,一样的嘛。 董某:不一样的,城管就到城管的地方处理。 执法人员:你要配合我们做垃圾分类调查,那么请进去好伐。 董某:可是这是派出所的地方,我要到城管那里去处理。 执法人员:派出所这边也是一样的 董某:对不起,我现在要处理派出所的事,对,你们可以等一下。)
看到记者拍摄,董某要求关闭摄像机,对于有没有乱扔垃圾这件事,也是三缄其口。 (董某:请把录音关掉,请把摄像机关掉。 记者:我们问一下,当时有没有乱扔垃圾呢? 董某:请把摄像机关掉,我有权不回答你的问题。 记者:你现在是不承认了就是。 董某:我不知道,我没说过。 记者:对于顾先生的说法,你不承认是吗? 董某:…… )
随后警方会同城管、市容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教育,并向其出示了垃圾分类管理员顾振兵拍摄的现场视频。 经过 5个小时的调查,董某最终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垃圾分类监督员道歉,并赔偿了其100元的衣物损失。城管部门按照7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向他开出罚款60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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