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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邀您落户青山、就业青山、创业青山、安居青山!

所在地区: 湖北-- 发布日期: 2019年7月23日
建设快讯正文

 

    青山区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率先出台“1+4”人才政策体系,特别是针对大学生落户、就业、安居,出台大学生落户青山“黄金四条”,在青山区行政审批局设置人才(大学生)服务专窗,为大学生一站式办理户籍落户、租赁房申请、租房补贴和人事档案接转等服务事项!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青山区(化工区)大学生 

  落户指南   

  申报对象 

  1、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毕业生;

  2、毕业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的“武汉公安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均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毕业证丢失的,可由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信网登陆账号供民警核查学籍信息;

  3、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权属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及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该自有房屋已立户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未立户的需房主书面同意;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4、配偶及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社区公共户、集体户落户的,需办理随迁、投靠落户或出生登记的,可在社区公共户或集体户门牌号码单独立集体户,户主为毕业生本人;

  5、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存在户籍信息与学历信息不一致的,因学校录入错误造成的,需提交学校证明原件、招生名册及录取通知书等学籍档案中相关材料(盖章的复印件),因办理变更更正姓名或更正公民身份号码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证明原件。

  申报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的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申报;

  2、户籍窗口民警审查,材料准确齐全现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重复户口或重身份证号未处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依法处罚。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秒批出证

  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青山区建设四路19号青山区行政审批局三楼户口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27-86848225

  青山区(化工区)大学毕业生 

  租赁房申请指南 

  申报对象 

  大学毕业生申请大学毕业生租赁房,需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 

  2.拥有武汉市户籍;

  3.本人及其家庭(若未婚,家庭是指本人及父母;若已婚,家庭是指本人、配偶及子女)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

  申办材料 

  1.《武汉市大学毕业生人才公寓租赁资格申请表》(包含:①婚姻状况承诺书、②家庭状况具结书;现场提供表格填写,留存原件);

  2.申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申请人父母身份证或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申报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至人才(大学生)服务专窗办理租赁房申请手续;

  2.审核:申请受理后,由专窗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3.配租: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信息服务平台”选择配租项目信息进行登记;

  4.运营公司接到专窗工作人员配租通知后接待申请人进行选房;

  5.选定房间后申请人按要求及时办理入住手续。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青山区建设四路19号青山区行政审批局一楼人才(大学生)服务专窗

  联系电话:027-86848239

  备注

  网上办理程序:登录“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网上进行申报审核

  青山区(化工区)大学生落户 

  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申报对象 

  申请大学生落户一次性租房补贴2000元,需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2019年6月6日后落户青山的大学生;

  2.在青山区企业(企业注册地或税收关系在青山区)就业(青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3.本人及家庭(若未婚,家庭是指本人及父母;若已婚,家庭是指本人、配偶及子女)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申办材料  

  1.青山区大学生落户一次性租房补贴申请表1份(现场提供表格,留存原件);

  2.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1份(留存复印件);

  3.落户青山区的户籍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就业或创业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留存复印件);

  6.申请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申请人是所创办企业股东可不提供)(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7.申请人如未婚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留存复印件);如已婚提供结婚证、配偶及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留存复印件);

  8.租房合同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申报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至人才服务专窗办理申请租房补贴手续;

  2.受理:专窗受理后,提交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3.拨付:区人才服务中心将租房补贴拨付到申请人银行帐户。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到账

  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青山区建设四路19号青山区行政审批局一楼人才(大学生)服务专窗

  联系电话:027-86848239

  青山区(化工区)大学毕业生 

  人事档案免费托管申请指南 

  申报对象 

  大学毕业生申请人事档案免费托管,需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青山区户籍大学毕业生;

  2.暂未明确工作单位或已就业,但就业单位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大学毕业生;

  3.原档案存放地为高校、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大学毕业生。

  申办材料  

  本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

  申报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至人才服务专窗办理档案流转手续;

  2.受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场开具调档函;

  3.调档:大学生本人携带调档函到原档案寄存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原档案寄存单位按要求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至青山区人才服务中心(高校可以通过EMS寄至我处)。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青山区建设四路19号青山区行政审批局一楼人才(大学生)服务专窗

  联系电话:027-86848239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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