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汉黄鹤英才”推荐申报正式启动
| 所在地区: | 湖北-- | 发布日期: | 2019年7月19日 |
近日,市委根据《关于建立完善人才工作体系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19〕2号)的部署要求,正式发布2019年度“武汉黄鹤英才”推荐申报公告,现将公告转发如下,各位英雄豪才赶快来看看吧!
一、推荐申报类别
分“武汉黄鹤英才(战略科技人才)”“武汉黄鹤英才(产业领军人才)”“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3个类别,推荐申报的对象条件、申报程序详见各类别申报指引。
二、推荐申报方式
申报人或举荐单位登录“武汉人才服务网”(http://www.whzc.gov.cn),在相应窗口注册后,按照申报内容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申报时间自2019年7月20日至2019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一)市委组织部联系方式
1.“武汉黄鹤英才(战略科技人才)”
联系人:王红伟,联系电话:82267016/82267031
2.“武汉黄鹤英才(产业领军人才)”
联系人:张晨博,联系电话:82401096/82267031
3.“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
联系人:金学龙,联系电话:82267033/82267015
(二)青山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丽华,联系电话:68860288/68860360
2019年度武汉黄鹤英才(战略科技人才)
邀约指引
一、对象条件
2019年以来来汉发展的国内外顶尖人才,要求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尖端成果、作出卓越贡献的世界级“高峰”人才及团队。计划产生10名。
(一)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得到国际国内同行认可,获得过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或系知名创投机构负责人、世界知名企业管理团队核心成员。
(二)项目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定位,能够推动实现重大原创性突破,推动我市相关产业转型升级,获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所在企业(单位)应是我市国家级产业基地、国家级创新中心、世界级产业集群的龙头(骨干)企业或重点科研院所等,能够提供较好的科研创新平台、成果转化渠道以及生活服务保障;在汉创办领办企业的,其企业注册资金和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四)获得区级重点支持,或者入选区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引进企业(单位)为其提供的薪酬水平位于所在企业(单位)前列,且提供的岗位相当于首席技术官层次。
二、产生方式
(一)邀约申报
各区(开发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掌握的人才信息,有针对性地邀约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也可自主填写《武汉黄鹤英才(战略科技人才)申报书》进行申报。
(二)资格初审
各区(开发区)组织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引进对象学历经历、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职业成就,以及用人企业(单位)注册信息及经营情况等,评估人才项目的发展前景和预期贡献。
(三)组织认定
市委组织部协同人才引进区(开发区)组织相关产业领域院士、知名专家学者及著名投资人等组成专家组,依据《武汉黄鹤英才(战略科技人才)认定标准》对申报人进行对标认定。市黄鹤英才认定工作委员会根据专家认定意见,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审定发布
建议人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入选人才颁发证书,签订三方资助协议,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三、申报材料
(一)《武汉黄鹤英才(战略科技人才)申报书》;
(二)邀约对象有效身份证件(护照);
(三)职业成就证明材料,包括: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获奖证书、入选院士证书或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证明;优秀创投人或机构上榜证明;世界500强等企业任职证明;
(四)其他证明材料:依托单位开展创新活动的,需提供依托单位营业执照、与依托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在依托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或取酬证明;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创办企业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证明、企业在汉纳税证明;创业投资人需提供在汉设立投资公司营业执照、在汉投资企业注资证明,符合认定标准所列榜单要求的相关证明。
2019年度武汉黄鹤英才(产业领军人才)
申报指引
一、对象条件
2019年以来来汉创新创业人才,要求具有较强的产业创新能力,在汉或即将来汉领办、创办企业或依托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研究、创新成果转化和经营管理活动,为我市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计划产生200名。
(一)创新人才资格条件
1、举荐对象应是用人单位新引进的核心技术骨干或高级技术管理人员,专业能力和业绩贡献突出,得到用人单位认可,薪酬水平排名位于引进单位前列。引进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后,引进后要求在汉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在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人才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举荐单位应能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条件和工作生活保障,原则要求为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或上年度武汉地区纳税排名靠前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融资能力强、市场估值高的独角兽企业;或近年来发展速度快、能带来高效益、具有高增值能力的成长型企业;或高层次人才承载能力突出的市属重点企事业单位。
(二)创业人才资格条件
1、申报人是在汉民营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不低于30%的主要股东。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一般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4年7月1日以后在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并于2018年7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手续),估值达到一定规模,并获得有资质、有影响、有信誉的创业投资机构重点投资。投资机构主要参考但不限于省、市创投领域行业协会及联盟等组织公布的优秀机构榜单。
二、产生方式
(一)举荐申报
创新人才由所在企业(单位)对照资格条件向所在区(开发区)组织部门举荐。创业人才由创投机构对照资格条件向所在区(开发区)组织部门举荐。符合资格条件,拟来汉创新创业的人才,也可向各区(开发区)组织部门自主申报。
(二)资格审查
各区(开发区)组织部门负责对举荐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创新人才重点审核举荐单位的人才承载能力及举荐申报对象的创新能力和业绩贡献;创业人才重点审核企业注册经营、投融资情况,以及企业核心技术或成果市场前景情况等。
(三)复核认定
市委组织部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对举荐申报对象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审定发布
建议人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入选人才颁发证书,签订三方资助协议,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三、申报材料
(一)《武汉黄鹤英才(产业领军人才)申报书》;
(二)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三)创新人才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证明材料、工资薪酬证明材料;创业人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申报人股东证明材料、投资机构投资合同、资金拨付流水证明(需相关金融机构盖章确认)、验资报告等证明材料;
(四)与申报事项直接相关的其他材料。
2019年度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
申报指引
一、对象条件
主要面向特别优秀的留汉创业就业大学毕业生,要求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大发展潜力、有真才实学、堪当重任,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已在武汉落户,在武汉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全职工作,并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计划遴选500名。
1、海内外知名高校的博士毕业生。主要指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权威榜单发布的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00名大学的博士毕业生。优先支持在企业工作,所学专业和从事岗位与武汉重点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优秀青年人才。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武汉创业或就业。计划遴选300名。
2、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优秀毕业生。主要包括“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和省级优秀毕业生等相当层次荣誉。优先支持在武汉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武汉创业或就业。计划遴选30名。
3、近3年入选过全球、全国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榜等重要青年人才榜单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支持研究领域或创新项目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优秀青年人才。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武汉创业或就业。计划遴选30名。
4、近3年在武汉市或省部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活动中获得大奖的优秀创业人才。大奖主要指“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申报人所获奖金不低于10万元;获奖项目属于团队的,仅受理其中1人申报,且申报人需取得获奖团队其他成员认可。获奖项目2018年1月1日后已经在汉落地。计划遴选20名。
5、以创始人、合伙人身份在汉注册成立民营科技企业,所创企业估值达到一定规模,且已获得创业投资机构A轮及以上融资的优秀创业人才。具有较强的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得到相关在汉创业投资机构认可并举荐。创业企业2018年1月1日后在汉注册。计划遴选20名。
6、武汉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以及重点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单位的核心技术骨干。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取得较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成果,得到所在单位认可并举荐。薪酬水平位于用人单位和行业同类岗位前列。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武汉创业或就业。计划遴选100名。
符合以上多项对象条件的,以其中一项为准。
二、产生方式
(一)举荐申报
符合对象条件第1、2、3、4项要求的,由本人自行申报;符合对象条件第5、6项要求的,分别由创业投资机构、用人单位举荐,每家机构和用人单位只可举荐1人。
(二)资格审查
在市属及以上高校院所、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核查,按程序形成初步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在其他单位工作的申报人,由创业就业所在区(开发区)组织部门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核查,经区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形成初步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对未按要求提交信息和资料,或者存在问题的及时给予反馈。
(三)复核评选
市委组织部组织优秀青年代表和市直相关单位、第三方专业机构等组建评选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根据初步意见和各项对象条件名额情况,按照“有较大发展潜力”“有真才实学”“堪当重任”要求,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学术成就、创新成果、主要荣誉、工作业绩、创业企业融资及经营发展情况,以及举荐单位行业排名、创新水平、综合科研实力以及对经济与重点产业发展的贡献等情况,评选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审定发布
建议人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入选名单,对入选人才颁发证书,落实相关政策待遇。
三、申报材料
(一)《武汉黄鹤英才(优秀青年人才)申报书》;
(二)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主要学术成就、创新成果、主要荣誉、工作业绩、薪酬水平等证明材料;
(三)留汉就业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材料;留汉创业的,需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本人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股东的证明材料,融资相关证明材料;
(四)至申报之日,在汉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材料;
(五)与申报事项直接相关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举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入选资格和今后3年的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不受理以下人员申报: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引进生、选调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含选聘生);前期已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人员;承担有武汉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工程项目、且无正当理由项目逾期未通过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未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
以上就是
2019年度“武汉黄鹤英才”
推荐申报公告以及邀约申报指引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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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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