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 所在地区: | 福建--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14日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指导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工作。
(三)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等。
(五)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六)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拟订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七)拟订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审核工作等。
(八)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
(九)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十)贯彻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十一)综合管理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办县政府组成人员和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行政任免事宜。
(十二)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及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十五)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政拨款 |
33 |
35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8年,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任务是:统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统筹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组织实施劳动监察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附件1 收支决算总表 |
|||
|
编制单位:屏南县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886.6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3.36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
二、外交支出 |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
三、国防支出 |
|
|
三、事业收入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
四、经营收入 |
|
五、教育支出 |
|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
六、其他收入 |
8.80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15.07 |
|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6.18 |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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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
十六、金融支出 |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4.30 |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
|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
|
本年收入合计 |
895.48 |
本年支出合计 |
898.91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
结余分配 |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9.00 |
交纳所得税 |
|
|
基本支出结转 |
|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
|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 |
|
转入事业基金 |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9.00 |
其他 |
|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9.0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57 |
|
经营结余 |
|
基本支出结转 |
|
|
|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 |
|
|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5.57 |
|
|
|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5.57 |
|
|
|
经营结余 |
|
|
合计 |
904.48 |
合计 |
904.48 |
2.收入决算表
|
附件2 |
收入决算表 |
|
||||||||
|
编制单位: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18年度 |
|
|
|
金额单位:万元 |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895.48 |
886.68 |
|
|
|
|
8.8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5.97 |
45.97 |
|
|
|
|
|
||
|
20110 |
人力资源事务 |
43.48 |
43.48 |
|
|
|
|
|
||
|
2011006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5.34 |
5.34 |
|
|
|
|
|
||
|
2011008 |
引进人才费用 |
2.61 |
2.61 |
|
|
|
|
|
||
|
2011099 |
其他人事事务支出 |
35.53 |
35.53 |
|
|
|
|
|
||
|
20129 |
群众团体事务 |
2.49 |
2.49 |
|
|
|
|
|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2.49 |
2.49 |
|
|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09.03 |
800.23 |
|
|
|
|
8.80 |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654.00 |
645.20 |
|
|
|
|
8.80 |
||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374.62 |
365.82 |
|
|
|
|
8.80 |
||
|
208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2.36 |
12.36 |
|
|
|
|
|
||
|
2080107 |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
89.08 |
89.08 |
|
|
|
|
|
||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77.94 |
177.94 |
|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6.97 |
66.97 |
|
|
|
|
|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7.66 |
27.66 |
|
|
|
|
|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20 |
0.20 |
|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9.11 |
39.11 |
|
|
|
|
|
||
|
20807 |
就业补助 |
86.98 |
86.98 |
|
|
|
|
|
||
|
2080799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86.98 |
86.98 |
|
|
|
|
|
||
|
20827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1.08 |
1.08 |
|
|
|
|
|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39 |
0.39 |
|
|
|
|
|
||
|
2082703 |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
0.69 |
0.69 |
|
|
|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6.19 |
16.19 |
|
|
|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6.19 |
16.19 |
|
|
|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2.44 |
12.44 |
|
|
|
|
|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75 |
3.75 |
|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4.30 |
24.30 |
|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4.30 |
24.30 |
|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4.02 |
24.02 |
|
|
|
|
|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0.28 |
0.28 |
|
|
|
|
|
||
3. 支出决算表
|
附件3 |
支出决算表 |
|
|||||||
|
编制单位: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898.91 |
549.59 |
349.32 |
|
|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3.36 |
2.49 |
40.87 |
|
|
|
||
|
20110 |
人力资源事务 |
40.87 |
|
40.87 |
|
|
|
||
|
2011006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5.34 |
|
5.34 |
|
|
|
||
|
2011099 |
其他人事事务支出 |
35.53 |
|
35.53 |
|
|
|
||
|
20129 |
群众团体事务 |
2.49 |
2.49 |
|
|
|
|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2.49 |
2.49 |
|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15.07 |
506.61 |
308.46 |
|
|
|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654.00 |
452.56 |
201.44 |
|
|
|
||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374.62 |
374.62 |
|
|
|
|
||
|
208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2.36 |
|
12.36 |
|
|
|
||
|
2080107 |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
89.08 |
|
89.08 |
|
|
|
||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77.94 |
77.94 |
100.00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66.97 |
52.97 |
14.00 |
|
|
|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7.66 |
13.66 |
14.00 |
|
|
|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20 |
0.20 |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9.11 |
39.11 |
|
|
|
|
||
|
20807 |
就业补助 |
93.02 |
|
93.02 |
|
|
|
||
|
2080799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93.02 |
|
93.02 |
|
|
|
||
|
20827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1.08 |
1.08 |
|
|
|
|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39 |
0.39 |
|
|
|
|
||
|
2082703 |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
0.69 |
0.69 |
|
|
|
|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6.19 |
16.19 |
|
|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6.19 |
16.19 |
|
|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2.44 |
12.44 |
|
|
|
|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75 |
3.75 |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4.30 |
24.30 |
|
|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4.30 |
24.30 |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4.02 |
24.02 |
|
|
|
|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0.28 |
0.28 |
|
|
|
|
||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附件4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
|
编制单位: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886.68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43.36 |
43.36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二、外交支出 |
|
|
|
|
|
|
三、国防支出 |
|
|
|
|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
|
|
|
|
|
五、教育支出 |
|
|
|
|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
|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06.27 |
806.27 |
|
|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6.18 |
16.18 |
|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
|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
|
|
十六、金融支出 |
|
|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
|
|
|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4.30 |
24.30 |
|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
|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
|
|
|
|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
|
|
|
|
|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886.68 |
本年支出合计 |
890.11 |
890.11 |
|
|
|
|
|
|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9.0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5.57 |
5.57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9.00 |
基本支出结转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
5.57 |
5.57 |
|
|
|
|
|
|
|
|
|
总计 |
895.68 |
总计 |
895.68 |
895.68 |
|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附件5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
编制单位: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890.11 |
540.79 |
349.32 |
|
2011006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
5.34 |
|
5.34 |
||
|
2011008 |
引进人才费用 |
|
|
|
||
|
2011099 |
其他人事事务支出 |
35.53 |
|
35.53 |
||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2.49 |
2.49 |
|
||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365.82 |
365.82 |
|
||
|
208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2.36 |
|
12.36 |
||
|
2080107 |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
89.08 |
|
89.08 |
||
|
2080199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177.94 |
77.94 |
100.00 |
||
|
208050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7.66 |
13.66 |
14.00 |
||
|
2080502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0.20 |
0.20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9.11 |
39.11 |
|
||
|
2080799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93.02 |
|
93.02 |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39 |
0.39 |
|
||
|
2082703 |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
0.69 |
0.69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2.44 |
12.44 |
|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3.75 |
3.75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4.02 |
24.02 |
|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0.28 |
0.28 |
|
||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决算明细表 |
||
|
附件6 |
|
|
|
编制单位: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合 计 |
|
|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合 计 |
890.11 |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46.9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19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2.90 |
|
309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108.13 |
|
311 |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
|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
399 |
其他支出 |
|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附件7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
编制单位: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合 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经济分类科目 编码 |
科目名称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540.79 |
479.79 |
60.99 |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46.90 |
446.90 |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28.82 |
128.82 |
|
|
30102 |
津贴补贴 |
72.97 |
72.97 |
|
|
30103 |
奖金 |
88.23 |
88.23 |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2.50 |
2.50 |
|
|
30107 |
绩效工资 |
9.77 |
9.77 |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9.11 |
39.11 |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
|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6.18 |
16.18 |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
|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08 |
1.08 |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4.02 |
24.02 |
|
|
30114 |
医疗费 |
|
|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64.21 |
64.21 |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52.86 |
|
52.86 |
|
30201 |
办公费 |
16.97 |
|
16.97 |
|
30202 |
印刷费 |
|
|
|
|
30203 |
咨询费 |
|
|
|
|
30204 |
手续费 |
|
|
|
|
30205 |
水费 |
|
|
|
|
30206 |
电费 |
0.75 |
|
0.75 |
|
30207 |
邮电费 |
9.15 |
|
9.15 |
|
30208 |
取暖费 |
|
|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
|
|
|
30211 |
差旅费 |
5.47 |
|
5.47 |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
|
30213 |
维修(护)费 |
|
|
|
|
30214 |
租赁费 |
|
|
|
|
30215 |
会议费 |
|
|
|
|
30216 |
培训费 |
|
|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12 |
|
1.12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1.81 |
|
1.81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
|
|
30226 |
劳务费 |
|
|
|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
|
|
|
30228 |
工会经费 |
2.49 |
|
2.49 |
|
30229 |
福利费 |
|
|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
|
|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09 |
|
15.09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2.90 |
32.90 |
|
|
30301 |
离休费 |
|
|
|
|
30302 |
退休费 |
|
|
|
|
30303 |
退职(役)费 |
|
|
|
|
30304 |
抚恤金 |
|
|
|
|
30305 |
生活补助 |
18.28 |
18.28 |
|
|
30306 |
救济费 |
|
|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63 |
0.63 |
|
|
30308 |
助学金 |
|
|
|
|
30309 |
奖励金 |
10.71 |
10.71 |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
|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27 |
3.27 |
|
|
310 |
资本性支出 |
8.13 |
|
8.13 |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7.48 |
|
7.48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
|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
|
|
31006 |
大型修缮 |
|
|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65 |
|
0.65 |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附件8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
编制单位: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
指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附件9 |
|
|
|
|
|
|
编制单位: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年度 |
金额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行次 |
统计数 |
项 目 |
行次 |
统计数 |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
一、“三公”经费支出 |
1 |
— |
二、机关运行经费 |
22 |
60.99 |
|
(一)支出合计 |
2 |
1.12 |
(一)行政单位 |
23 |
60.99 |
|
1.因公出国(境)费 |
3 |
|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24 |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 |
|
|
25 |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5 |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
26 |
—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6 |
|
(一)车辆数合计(辆) |
27 |
|
|
3.公务接待费 |
7 |
1.12 |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
28 |
|
|
(1)国内接待费 |
8 |
1.12 |
2.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
29 |
|
|
其中:外事接待费 |
9 |
|
3.机要通信用车 |
30 |
|
|
(2)国(境)外接待费 |
10 |
|
4.应急保障用车 |
31 |
|
|
(二)相关统计数 |
11 |
— |
5.执法执勤用车 |
32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
12 |
|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33 |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
13 |
|
7.离退休干部用车 |
34 |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
14 |
|
8.其他用车 |
35 |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
15 |
|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
36 |
|
|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
16 |
11 |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
37 |
|
|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
17 |
|
|
38 |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
18 |
72 |
|
39 |
|
|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
19 |
|
|
40 |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
20 |
|
|
41 |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
21 |
|
|
42 |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相关统计指标。 |
|||||
|
2.“三公”经费填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其中:中央单位不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及相关团组和人次,地方单位按照本级部门预算口径填报。预算数填列年初预算数,支出统计数应与财决08表保持衔接。“三公”经费相关统计数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相关批次、人次及车辆情况。 |
|||||
10.政府采购情况表
|
政府采购情况表 |
|||||||||||||||
|
附件10 |
|
|
|
|
|
|
|
|
|
|
|
|
|
||
|
编制单位: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018年度 |
|
金额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采购计划金额 |
实际采购金额 |
||||||||||||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总计 |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
非财政性资金 |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其他资金 |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合 计 |
1 |
116.08 |
116.08 |
116.08 |
|
|
|
116.08 |
116.08 |
116.08 |
|
|
|
||
|
货物 |
2 |
16.08 |
16.08 |
16.08 |
|
|
|
16.08 |
16.08 |
16.08 |
|
|
|
||
|
工程 |
3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
||
|
服务 |
4 |
|
|
|
|
|
|
|
|
|
|
|
|
||
|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
|||||||||||||||
|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
|||||||||||||||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屏南县人社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9.00万元,本年收入895.48万元,本年支出898.9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7万元。
(一)2018年收入895.48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104.12万元,增长13.1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86.6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8.80万元。
(二)2018年支出898.91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105.31万元,增长13.2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49.5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79.79万元,公用支出69.79万元。
2.项目支出349.3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0.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9.86万元,增长15.56%,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365.81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3.82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为2018年局业务增加。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5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12.35万元,主要原因为此项为2018年新增预算项目。
(三)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89.08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89.08万元,主要原因为此项为2018年新增预算项目。
(四)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77.94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84.35万元,增长90.13%,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劳动及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经费100万元。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86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1.9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所以离退休费减少。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11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1.89万元,下降4.61%。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所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6.98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30.91万元,下降55.13%。主要原因为此项为2016年新增预算项目,现已稳定开展。
(八)行政单位医疗16.18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0.65万元,下降3.8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所以行政单位医疗减少。
(九)住房公积金24.02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所以住房公积金费用减少。
(十)购房补贴(住房工龄补贴)0.28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76%。主要原因是2018年退休人员与2017年退休人员不同,购房补贴金额不一样。
(十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5.3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63.8%。主要原因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人员困难补助标准提高。
(十二)引进人才费用2.61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7.41%。主要原因为此项目有所扩展。
(十一)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35.52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34.54万元,增长35.24倍,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行政服务大楼4-5楼物业费,电费支出。
(十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2.49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5.6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所以工会会费减少。
(十三)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69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所以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减少。
(十四)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39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所以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0.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7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0.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万元,同比下降72.2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8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7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持平,均为0.0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7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降低100%,主要是因为2017年年末一辆公务车已经调拨至县公车管理平台统一管理,2018年已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1.12万元。主要用于省市领导业务指导、调研考评及工作检查、业务考核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1批次、接待总人数72人。与2017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75%,主要是:接待活动减少。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屏南县人社局关于2018年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经费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根据屏南县财政局有关要求,人社局认真开展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人社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特点,按评价指标分投入、产出与效益三个指标进行自评。对2018年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经费绩进行效评价工作,经过资料收集,情况核实,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综合自评得86分,为良好等级。现将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4〕74号)和《中共屏南县委、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屏委〔2015〕12号),重新组建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挂“屏南县公务员局”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审批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人力资源开发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考试录用职位股、考核奖励和监督股、退休干部管理股(县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退休办主任(副科级)1名,股级职数1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指导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工作。
3、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等。
5、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6、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拟订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7、拟订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审核工作等。
8、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
9、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10、贯彻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11、综合管理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办县政府组成人员和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行政任免事宜。
12、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4、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及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5、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已立项申报,项目名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经费。
2、项目涉及范围:高校毕业生创业成果展、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支出等。
3、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该项目年度预算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成果展览、高校毕业生创业优秀补助以及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经费。总体目标为人社局机构正常运行,完善制度建设;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着力打好政策扶持、公共服务和职业培训组合拳,全面推进就业服务,大力推进就业工作,确保再就业扶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提高社会就业创业意识,促进就业。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94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72个;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获得租金补助43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获得开业补助16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获得生活补助18人;获得省市优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配套补助3人;举办大学生创业成果展1次;参加外地大学生创业成果展1次;获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项目1个;获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省级资助项目2个。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期跟踪了解,帮忙解决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20号)、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宁德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启动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社〔2016〕33号)、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宁德市三年内创业项目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方法》的通知(宁人社〔2016〕288号)、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社〔2016〕9号)。
执行情况:我局结合2018年绩效考评方案、2018年工作计划以及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讨论、研究、论证,参考往年数值、发展趋势等,制定了切合实际、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和时间支出情况:2018年项目总投入60万元;实际支出47.02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已及时到位。
3、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社〔2016〕9号)及《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规定执行,拨付程序规范。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人社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特点,按评价指标分投入、产出与效益三个指标进行自评,选用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对项目进行评价。
对2018年人社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等经费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项目自评得86分,为良好等级。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完成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助经费投入47.02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成果展览、优秀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补助等。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投入目标完成情况
(1)时效目标:资金到位及时率绩效目标值为12月底到位100%,实际完成值为12月底到位100%,目标值完成比例为完成;
(2)成本目标:资金实际投入绩效目标值为60万元,实际完成值为47.02万元,目标值完成比例为78%。
2、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目标完成情况:高校毕业生完成自主创业人数绩效目标值为100人,实际完成值为94人,目标值完成比例为94%;高校毕业生完成自主创业项目绩效目标值为75个,实际完成值为72个,目标值完成比例为96%;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获得租金补助绩效目标值为35人,实际完成值为43人,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2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获得开业补助绩效目标值为13人,实际完成值为16人,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2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获得生活补助绩效目标值为12人,实际完成值为18人,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50%;获得省市优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配套补助目标值为5人,实际完成值为3人,目标值完成比例为60%;参加大学生创业成果展绩效目标值1次,实际完成值为1次,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参加外地大学生创业成果展绩效目标值为1次,实际完成值为1次,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
(2)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获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绩效目标值为4个,实际完成值为1个,目标值完成比例为25%;获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省级资助绩效目标值为2个,实际完成值为2个,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
3、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目标:实际带动就业绩效目标值为220人,实际完成值为215人,目标值完成比例为98%。
(2)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满意度绩效目标值为95%,实际完成值95%,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
(三)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86分,具体分析明细如下
1、投入指标体系总分30分,得分25分,其中:
(1)时效情况方面总分4分,得分4分。项目实际实施月份未晚于计划月份。
(2)项目立项方面总分15分,得分13分。其中:绩效目标合理性,与项目绩效年度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额相匹配,得4分;绩效指标明确,将项目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4分;绩效指标完成率,完成57%,得2分;项目立项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得3分。
扣分原因:绩效指标完成率,完成57%,按指标权重扣2分。
(3)资金落实方面总分11分,得分8分。其中:资金到位率100%,得4分;资金到位及时率100%,得4分;资金使用率78%,得0分。
扣分原因:资金使用率78%,低超过15个百分点,扣3分。
2、过程指标体系总分30分,得分29分,其中:
(1)业务管理方面总分10分,得分10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性,已制定相应业务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得3分;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得3分;项目质量可控,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采取了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得4分。
(2)财务管理方面总分12分,得分11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定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得3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4分;项目资金安全,资金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等情况,得4分。
扣分原因:管理制度健全方面,无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全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故此项扣1分。
(3)会计信息管理方面总分8分,得8分。其中:信息规范,相关会计核算规范,得4分;信息完整,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得4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体系总分40分,得32分,其中:
(1)产出数量方面总分22分,得18分。其中:全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94人,得3分;全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数达到72个,得2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获得租金补助43人,得2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获得开业补助16人,得2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获得生活补助18人,得2分;获得省市优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配套补助3人,得1分;全年举办大学生创业成果展次数为1次,得3分;全年参加外地大学生创业成果展次数为1次,得3分。
扣分原因:全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94人,少6人,扣1分;全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数72个,少3个,扣1分;全年获得省市优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配套补助3人,少2人,扣2分
(2)产出质量方面总分8分,得5分。其中:全年获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个数1个,得1分;全年获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省级资助个数2个,得4分。
扣分原因:全年获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个数1个,少3个,扣3分。
(3)项目效益方面总分10分,得9分。其中:实际带动就业人数达到215人,得3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5%,得6分。
扣分原因:实际带动就业人数少5人,扣1分。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原因和改进措施
1、项目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原因
(1)资金使用率不高,主要是因为部分申报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助不符合补贴条件。
(2)实际带动就业人数偏少,主要原因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规模不大,带动就业人数偏少;
(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后期跟踪服务力量比较薄弱,主要原因我们工作人员偏少,后期跟踪服务力量薄弱。
2、改进措施
(1)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加强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高高校毕业省自主创业质量、规模。
(3)扩大创业面,鼓励支持有创业意识的高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后期跟踪服务力度。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意见
1、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多学习交流,以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工作能力,拓宽工作思路。
2、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后期跟踪,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质量。
(二)屏南县人社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根据屏南县财政局有关要求,人社局认真开展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人社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特点,按评价指标分投入、产出与效益三个指标进行自评。对提前下达2018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综合自评得86分,为良好等级。现将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4〕74号)和《中共屏南县委、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屏委〔2015〕12号),重新组建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挂“屏南县公务员局”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审批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人力资源开发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考试录用职位股、考核奖励和监督股、退休干部管理股(县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退休办主任(副科级)1名,股级职数1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指导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工作。
3、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等。
5、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6、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拟订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7、拟订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审核工作等。
8、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
9、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10、贯彻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11、综合管理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办县政府组成人员和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行政任免事宜。
12、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4、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及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5、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已立项申报,项目名称为提前下达2018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补助资金。
2、项目涉及范围:2018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补助支出。
3、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该项目年度预算主要用于2018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秀项目市级补助支出。总体目标为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着力打好政策扶持、公共服务和职业培训组合拳,全面推进就业服务,大力推进就业工作,确保再就业扶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倡导便民服务宗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参加市级优秀项目评选人数23人;参加市级大学生创业成果展次数1次;获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个数1个。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相关政策宣传,鼓励高校毕业生回乡自主创业。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建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320号)、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宁德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启动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社【2016】33号)、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宁德市三年内创业项目市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方法》的通知(宁人社【2016】288号)、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社【2016】9号)。
执行情况:我局结合2018年绩效考评方案和2018年工作计划以及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讨论、研究、论证,参考往年数值、发展趋势等,制定了切合实际、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4、项目总投入情况和时间支出情况:2018年项目总投入12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
5、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到位率42%。
6、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社〔2016〕9号)及《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规定执行,拨付程序规范。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人社局就业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特点,按评价指标分投入、产出与效益三个指标进行自评,选用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对项目进行评价。
对提前下达2018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项目自评得86分,为良好等级。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完成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补助资金投入5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补助。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投入目标完成情况
(1)时效目标:资金到位及时率绩效目标值为12月底到位100%,实际完成值为12月底到位100%,目标值完成比例为完成;
(2)成本目标:资金实际投入绩效目标值为12万元,实际完成值为5万元,目标值完成比例为42%。
3、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目标完成情况: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参加市级优秀项目评选人数绩效目标值为22人,实际完成值为23人,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5%;参加市级大学生创业成果展次数效目标值为1次,实际完成值为1次,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
(2)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获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个数绩效目标值为4个,实际完成值为1个,目标值完成比例为25%。
3、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目标完成情况: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性绩效目标值为明显提高,实际完成值为提高,目标值完成比例为基本完成;落实创业普惠性政策绩效目标值为更加健全,实际完成值为健全,目标值完成比例为基本完成;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环境绩效目标值为明显改善,实际完成值为改善,目标值完成比例为基本完成。
(2)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完成情况:满意度绩效目标值为95%,实际完成值为95%,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
(三)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86分,具体分析明细如下:
1、投入指标体系总分30分,得分21分,其中:
(1)时效情况方面总分4分,得分4分。项目实际实施月份未晚于计划月份。
(2)项目立项方面总分15分,得分13分。其中:绩效目标合理性,与项目绩效年度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额相匹配,得4分;绩效指标明确,将项目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的指标值不够清晰,得3分;绩效指标完成率,完成77.8%,得3分;项目立项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得3分。
扣分原因:绩效指标明确,将项目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的指标值不够清晰,扣1分;绩效指标完成率完成77.8%,按指标权重扣1分。
(3)资金落实方面总分11分,得分4分。其中:资金到位率42%,得0分;资金到位及时率100%,得4分;资金使用率42%,得0分。
扣分原因:资金到位率42%,扣4分;资金使用率42%,扣3分。
2、过程指标体系总分30分,得分28分,其中:
(1)业务管理方面总分10分,得分10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性,已制定相应业务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得3分;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得3分;项目质量可控,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采取了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得4分。
(2)财务管理方面总分12分,得分10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方面,无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得2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4分;项目资金安全,资金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等情况,得4分。
扣分原因:管理制度健全方面,无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扣2分。
(3)会计信息管理方面总分8分,得8分。其中:信息规范,相关会计核算规范,得4分;信息完整,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得4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体系总分40分,得37分,其中:
(1)产出数量方面总分10分,得10分。其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参加市级优秀项目评选人数23人,得5分;参加市级大学生创业成果展次数1次,得5分。
(2)产出质量方面总分6分,得3分。获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个数1个,得3分。
扣分原因:获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市级资助个数1个,少3个,扣3分。
(3)项目效益方面总分24分,得24分。其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积极性提高,得6分;落实创业普惠性政策健全,得6分;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环境改善,得6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5%,得6分。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1、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绩效指标不够明确,主要原因是对项目了解还不够透彻;
(2)资金到位率不高、资金使用率不高,主要原因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质量不高,不符合补助条件;
(3)管理制度不健全,主要原因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限,人员少,力量薄弱;
(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质量不高,主要原因有些高中毕业生刚毕业,能力有限,创业质量不高。
2、改进措施
(1)进一步明确绩效指标,对项目加强研究了解;
(2)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率;
(3)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4)加强就业相关优惠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创业质量。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意见
1、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多学习交流,以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工作能力,拓宽工作思路。
2、规范基层平台建设监管流程,资金拨付流程,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培训质量。
(三)屏南县人社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
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疗补助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根据屏南县财政局有关要求,人社局认真开展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人社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特点,按评价指标分投入、产出与效益三个指标进行自评。对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疗补助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综合自评得97分,为优秀等级。现将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4〕74号)和《中共屏南县委、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屏委〔2015〕12号),重新组建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挂“屏南县公务员局”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审批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人力资源开发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考试录用职位股、考核奖励和监督股、退休干部管理股(县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退休办主任(副科级)1名,股级职数1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指导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工作。
3、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等。
5、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6、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拟订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7、拟订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审核工作等。
8、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
9、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10、贯彻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11、综合管理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办县政府组成人员和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行政任免事宜。
12、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4、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及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5、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已立项申报,项目名称为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疗补助。
2、项目涉及范围: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专项资金。
3、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该项目年度预算主要用于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等。总体目标为人社局机构正常运行,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承担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完成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慰问人数8人,慰问金额2.35万元。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落实好慰问对象,防止冒领错领。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执行情况:我局结合2018年绩效考评方案和2018年工作计划以及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讨论、研究、论证,参考往年数值、发展趋势等,制定了切合实际、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7、项目总投入情况和时间支出情况:2018年项目总投入2.35万元;实际支出2.35万元。
8、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已及时到位
9、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规定执行,拨付程序规范。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人社局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特点,按评价指标分投入、产出与效益三个指标进行自评,选用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对项目进行评价。
对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疗补助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项目自评得97分,为优秀等级。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完成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投入2.35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慰问。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投入目标完成情况
(1)时效目标:资金到位及时率绩效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成本目标:资金实际投入绩效目标值为2.35万元,实际完成值为2.35万元,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4、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人数绩效目标值为8人,实际完成值为8人,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平均每人慰问金额绩效目标值为不低于2900元,实际完成值为2937元,目标值完成比例101%。
3、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1)有效性目标完成情况: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绩效目标值为无滞留,实际完成值为无滞留,目标值完成比例为完成;军转干部正常享受医保及补助待遇绩效目标值为明显提高,实际完成值为提高,目标值完成比例为完成。
(2)可持续性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绩效目标值为无挪用,实际完成值为无挪用,目标值完成比例为完成。
(3)社会效益目标完成情况: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次数绩效目标值为0次,实际完成值为0次,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4)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完成情况:满意度绩效目标值为95%,实际完成值为95%,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三)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97分,具体分析明细如下:
1、投入指标体系总分30分,得分29分,其中:
(1)时效情况方面总分4分,得分4分。项目实际实施月份不晚于计划月份。
(2)项目立项方面总分15分,得分14分。其中:绩效目标合理性,与项目绩效年度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额相匹配,得4分;绩效指标明确,将项目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的指标值不够清晰,得3分;绩效指标完成率,完成100%,得4分;项目立项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得3分。
扣分原因:绩效指标明确,将项目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的指标值不够清晰,扣1分。
(3)资金落实方面总分11分,得分11分。其中:资金到位率100%,得4分;资金到位及时率100%,得4分;资金使用率100%,得3分。
2、过程指标体系总分30分,得分28分,其中:
(1)业务管理方面总分10分,得分10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性,已制定相应业务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得3分;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得3分;项目质量可控,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采取了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得4分。
(2)财务管理方面总分12分,得分10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方面,无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得2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4分;项目资金安全,资金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等情况,得4分。
扣分原因:管理制度健全方面,无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扣2分。
(3)会计信息管理方面总分8分,得8分。其中:信息规范,相关会计核算规范,得4分;信息完整,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得4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体系总分40分,得40分,其中:
(1)产出数量方面总分15分,得5分。其中:全年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人数8人,得5分。
(2)产出质量方面总分5分,得5分。其中:平均每人慰问标准2937元,得5分。
(3)项目效益方面总分30分,得30分。其中:专项资金运用未滞留,得6分;军转干部正常享受医保及补助待遇得到提高,得6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得6分;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次数为0,得6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5%,得6分。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1、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主要原因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限,人员少,力量薄弱;
(2)对军转干部生活情况不够了解,主要原因由于慰问时间集中在年底春节期间,平时与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人员联系交流较少,因此对其生活情况不够了解;
(3)对军转干部人员生活上关心较少,由于慰问时间集中在年底春节期间,平时对其生活上关心较少。
2、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加强平时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联系交流,加强对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人员的跟踪了解,关心其生活,实际解决其生活困难。
(3)加强对退休企业军转干部的联系,深入了解其退休后的生活状态,改善生活条件。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意见
1、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多学习交流,以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工作能力,拓宽工作思路。
2、加强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的管理与交流,实时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
(四)屏南县人社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补助经费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根据屏南县财政局有关要求,人社局认真开展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人社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特点,按评价指标分投入、产出与效益三个指标进行自评。对提前下达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补助经费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综合自评得90分,为优秀等级。现将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4〕74号)和《中共屏南县委、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屏委〔2015〕12号),重新组建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挂“屏南县公务员局”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审批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人力资源开发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考试录用职位股、考核奖励和监督股、退休干部管理股(县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退休办主任(副科级)1名,股级职数1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指导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工作。
3、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等。
5、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6、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拟订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7、拟订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审核工作等。
8、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
9、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10、贯彻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11、综合管理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办县政府组成人员和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行政任免事宜。
12、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4、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及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5、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已立项申报,项目名称为提前下达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补助。
2、项目涉及范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补助支出。
3、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该项目年度预算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补助支出。总体目标为保确保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有足够资金保障,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退休人员社区活动次数10次;慰问90岁以上退休人员17人;退休人员受益人数1859人。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实时了解社区退休人员生活情况,丰富退休人员生活。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细则》。
执行情况:我局结合2018年绩效考评方案和2018年工作计划以及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讨论、研究、论证,参考往年数值、发展趋势等,制定了切合实际、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10、项目总投入情况和时间支出情况:2018年项目总投入7万元;实际支出7万元。
11、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已及时到位。
12、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规定执行,拨付程序规范。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人社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补助支出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特点,按评价指标分投入、产出与效益三个指标进行自评,选用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对项目进行评价。
对提前下达2018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补助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项目自评得90分,为优秀等级。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完成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补助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全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省级补助支出。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投入目标完成情况
(1)时效目标:资金到位及时率绩效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
(2)成本目标:资金实际投入绩效目标值为7万元,实际完成值为7万元,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
5、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目标完成情况:退休人员社区活动次数绩效目标值为18次,实际完成值为10次,目标值完成比例为56%;慰问90岁以上退休人员绩效目标值为16人,实际完成值为17人,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
(2)质量目标完成情况:退休人员受益人数绩效目标值为1950,实际完成值为1859人,目标值完成比例为95%。
3、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1)可持续性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绩效目标值为无滥用,实际完成值为无滥用,目标值完成比例为完成。
(2)社会效益目标完成情况: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次数绩效目标值为0次,实际完成值为0次,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退休人员社区生活目标绩效值为更加丰富,实际完成值为更加丰富,目标值完成比例为完成。
(2)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完成情况:满意度绩效目标值为95%,实际完成值为96%,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1%。
(三)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90分,具体分析明细如下:
1、投入指标体系总分30分,得分28分,其中:
(1)时效情况方面总分4分,得分4分。项目实际实施月份未晚于计划月份。
(2)项目立项方面总分15分,得分13分。其中:绩效目标合理性,与项目绩效年度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额相匹配,得4分;绩效指标不明确,将项目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的指标值不够清晰,得3分;绩效指标完成率,完成77.8%,得3分;项目立项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得3分。
扣分原因:绩效指标不明确,将项目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的指标值不够清晰,扣1分;绩效指标完成率,完成77.8%,按指标权重扣1分。
(3)资金落实方面总分11分,得分11分。其中:资金到位率100%,得4分;资金到位及时率100%,得4分;资金使用率100%,得3分。
2、过程指标体系总分30分,得分28分,其中:
(1)业务管理方面总分10分,得分10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性,已制定相应业务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得3分;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得3分;项目质量可控,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采取了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得4分。
(2)财务管理方面总分12分,得分10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方面,无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得2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4分;项目资金安全,资金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等情况,得4分。
扣分原因:管理制度健全方面,无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扣2分。
(3)会计信息管理方面总分8分,得8分。其中:信息规范,相关会计核算规范,得4分;信息完整,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得4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体系总分40分,得34分,其中:
(1)产出数量方面总分10分,得5分。其中:退休人员社区活动次数10次,得0分;慰问90岁以上退休人员17人,得5分。
扣分原因:退休人员社区活动次数10次,少于目标值18次,扣5分。
(2)产出质量方面总分6分,得5分。其中:退休人员受益人数1859人,得5分。
扣分原因:退休人员受益人数比目标值少91人,扣1分。
(3)项目效益方面总分24分,得24分。其中: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无滥用,得6分;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得6分;一定程度上丰富退休人员社区生活,得6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6%,得6分。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1、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主要原因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限,人员少,力量薄弱;
(2)社区退休人员情况信息不够详细,对他们生活不够了解,主要原因平时与社区退休人员交流偏少;
(3)社区活动不够丰富,主要原因召集活动人员偏少。
2、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加强对社区退休人员信息的摸底整理,加强对他们生活上的关心了解;
(3)强化社区活动内容,做到活动多样化。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意见
1、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多学习交流,以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工作能力,拓宽工作思路。
2、加强对社区退休人员生活上的关心了解,丰富他们的社会生活。
(五)屏南县人社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考务费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根据屏南县财政局有关要求,人社局认真开展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人社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特点,按评价指标分投入、产出与效益三个指标进行自评。对提前下达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考务费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综合自评得97分,为优秀等级。现将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4〕74号)和《中共屏南县委、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屏委〔2015〕12号),重新组建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挂“屏南县公务员局”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审批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人力资源开发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考试录用职位股、考核奖励和监督股、退休干部管理股(县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退休办主任(副科级)1名,股级职数1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指导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工作。
3、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等。
5、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6、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拟订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7、拟订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审核工作等。
8、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
9、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10、贯彻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11、综合管理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办县政府组成人员和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行政任免事宜。
12、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4、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及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5、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已立项申报,项目名称为提前下达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考务费。
2、项目涉及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考务费。
3、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该项目年度预算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考务费。总体目标为推进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贯彻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规定,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285人,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进行继续教育考试285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合格率98%。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提高机关失业工勤人员培训质量,增加机关事业工勤人员考试合格率。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执行情况:我局结合2018年绩效考评方案和2018年工作计划以及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讨论、研究、论证,参考往年数值、发展趋势等,制定了切合实际、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13、项目总投入情况和时间支出情况:2018年项目总投入0.944万元;实际支出0.944万元。
14、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已及时到位。
15、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规定执行,拨付程序规范。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人社局机关事业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特点,按评价指标分投入、产出与效益三个指标进行自评,选用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对项目进行评价。
对提前下达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考务费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项目自评得97分,为优秀等级。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考务费资金投入0.944万元,主要用于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考务费支出。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投入目标完成情况
(1)时效目标:资金到位及时率绩效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成本目标:资金实际投入绩效目标值为0.944万元,实际完成值为0.944万元,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6、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目标完成情况: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绩效目标值为280人,实际完成值为285人,目标值完成比例102%,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进行继续教育考试绩效目标值为280人,实际完成值为285人,目标值完成比例102%。
(2)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试合格率绩效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98%,目标值完成比例98%。
3、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1)有效性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值为拓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知识面,实际完成值为拓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知识面,目标值完成比例为完成;
(2)环境效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值为开展继续教育氛围很好,实际完成值为开展继续教育氛围很好,目标值完成比例为完成;
(3)社会效益目标完成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资水平、工作能力绩效目标值为明显提高,实际完成值为提高,目标值完成比例为基本完成。
(4)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完成情况:满意度绩效目标值为95%,实际完成值为95%,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三)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97分,具体分析明细如下:
1、投入指标体系总分30分,得分29分,其中:
(1)时效情况方面总分4分,得分4分。项目实际实施月份不晚于计划月份。
(2)项目立项方面总分15分,得分14分。其中:绩效目标合理性,与项目绩效年度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额相匹配,得4分;绩效指标明确,将项目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的指标值不够清晰,得3分;绩效指标完成率,完成100%,得4分;项目立项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得3分。
扣分原因:绩效指标明确,将项目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的指标值不够清晰,扣1分。
(3)资金落实方面总分11分,得分11分。其中:资金到位率100%,得4分;资金到位及时率100%,得4分;资金使用率100%,得3分。
2、过程指标体系总分30分,得分28分,其中:
(1)业务管理方面总分10分,得分10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性,已制定相应业务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得3分;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得3分;项目质量可控,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采取了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得4分。
(2)财务管理方面总分12分,得分10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方面,无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得2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4分;项目资金安全,资金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等情况,得4分。
扣分原因:管理制度健全方面,无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扣2分。
(3)会计信息管理方面总分8分,得8分。其中:信息规范,相关会计核算规范,得4分;信息完整,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得4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体系总分40分,得10分,其中:
(1)产出数量方面总分12分,得12分。其中:全年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285人,得6分;全年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进行继续教育考试285人,得6分。
(2)产出质量方面总分6分,得6分。其中:全年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合格率100%,得6分。
(3)项目效益方面总分22分,得22分。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知识面得到拓宽,得6分;开展继续教育氛围很好,得6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工资水平、工作能力提高,得5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5%,得5分。
扣分原因:完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扣1分。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1、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主要原因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限,人员少,力量薄弱;
(2)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知识面窄,工作能力有限,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知识面底子偏差。
(3)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学习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年龄都偏大,学习动力不够。
2、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进一步拓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知识面,提高工作能力、工作水平。
(3)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学习,提高积极性。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意见
1、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多学习交流,以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工作能力,拓宽工作思路。
2、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工作能力。
(六)屏南县人社局关于2018年业务费及工伤劳动仲裁、监察、工资管理等经费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根据屏南县财政局有关要求,人社局认真开展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人社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特点,按评价指标分投入、产出与效益三个指标进行自评。对2018年业务费及工伤劳动仲裁、监察、工资管理等经费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综合自评得88.9分,为良好等级。现将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屏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委办〔2014〕74号)和《中共屏南县委、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南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屏委〔2015〕12号),重新组建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挂“屏南县公务员局”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审批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人力资源开发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和劳动监察股、社会保险和基金监督股、考试录用职位股、考核奖励和监督股、退休干部管理股(县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退休办主任(副科级)1名,股级职数1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2名。
屏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指导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工作。
3、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
4、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等。
5、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等。
6、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拟订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7、拟订全县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参与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的审核工作等。
8、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
9、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10、贯彻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
11、综合管理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承办县政府组成人员和以县政府名义任免的有关行政任免事宜。
12、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4、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承担劳动用工备案、劳动标准及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15、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已立项申报,项目名称为2018年业务费及工伤劳动仲裁、监察、工资管理等经费。
2、项目涉及范围:办公费、工伤劳动仲裁支出、劳动监察支出、工资管理支出、档案管理支出、招考调配工作支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支出等。
3、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该项目年度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工伤劳动仲裁支出、劳动监察支出、工资管理支出、档案管理支出、招考调配工作支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支出等。总体目标为人社局机构正常运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仲裁程序,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和调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制止和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贯彻落实;档案管理有序完整;协调解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做好招考调配工作。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检查用人单位139家;受理欠薪投诉案件18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1件;受理工伤案件50件;办公室起草、撰写文件320件;调整工资25050人次;招考、调配215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94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72个;档案管理册数5500册。
2、采取的纠偏相关措施: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招考调配工作、工资管理工作;档案管理有序完整;协调解决好劳动监察、工伤、仲裁方面的有关问题。
3、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执行情况:我局结合2018年绩效考评方案和2018年工作计划以及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讨论、研究、论证,参考往年数值、发展趋势等,制定了切合实际、可量化、可考评的年度目标。
(二)项目财务管理状况
16、项目总投入情况和时间支出情况:2018年项目总投入25万元;实际支出25万元。
17、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已及时到位。
18、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规定执行,拨付程序规范。
三、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人社局行政运行、其他人力资源事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特点,按评价指标分投入、产出与效益三个指标进行自评,选用比较法、公众评判法对项目进行评价。
对2018年业务费及工伤劳动仲裁、监察、工资管理等经费进行绩效评价工作,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比较原先设定和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比较原先经费预算安排和实际的各项经费开支。项目自评得88.9分,为良好等级。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我局完成业务费及工伤劳动仲裁、监察、工资管理等经费资金投入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工伤劳动仲裁支出、劳动监察支出、工资管理支出、档案管理支出、招考调配工作支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支出等。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投入目标完成情况
(1)时效目标:资金到位及时率绩效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
(2)成本目标:资金实际投入绩效目标值为25万元,实际完成值为25万元,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
7、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目标完成情况:检查用人单位绩效目标值为120家,实际完成值为139家,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受理欠薪投诉案件绩效目标值为25件,实际完成值为18件,目标值完成比例为72%;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绩效目标值为40件,实际完成值为51件,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28%;受理工伤案件绩效目标值为40件,实际完成值为50件,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25%;办公室起草、撰写文件绩效目标值为不高于300件,实际完成值为320件,目标值完成比例为93%;调整工资绩效目标值为25000人次,实际完成值为25050人次,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招考、调配人数绩效目标值为220人,实际完成值为215人,目标值完成比例为98%;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绩效目标值为100人,实际完成值为94人,目标值完成比例为9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绩效目标值为75个,实际完成值为72个,目标值完成比例为96%;档案管理册数绩效目标值为5200册,实际完成值为5500册,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6%。
(2)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欠薪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绩效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绩效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受理工伤案件结案率绩效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工资调整准确率绩效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
3、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目标完成情况:追讨被拖欠和克扣工资金额绩效目标值为210万元,实际完成值为255.05万元;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21%。
(2)社会效益目标完成情况: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绩效目标值为0次,实际完成值为0次,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完成情况:满意度绩效目标值为95%,实际完成值为95 %,目标值完成比例为100%。
(三)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88.9分,具体分析明细如下:
1、投入指标体系总分30分,得分28.9分,其中:
(1)时效情况方面总分4分,得分4分。项目实际实施月份未晚于计划月份。
(2)项目立项方面总分15分,得分13.9分。其中:绩效目标合理性,与项目绩效年度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额相匹配,得4分;绩效指标明确,将项目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的指标值清晰,得4分;绩效指标完成率,完成73.7%,得2.9分;项目立项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立项,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得3分。
(3)资金落实方面总分11分,得分11分。其中:资金到位率100%,得4分;资金到位及时率100%,得4分;资金使用率100%,得3分。
2、过程指标体系总分30分,得分28分,其中:
(1)业务管理方面总分10分,得分10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性,已制定相应业务管理制度,且合法、合规、完整,得3分;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得3分;项目质量可控,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采取了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得4分。
(2)财务管理方面总分12分,得分10分。其中:管理制度健全方面,无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得2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4分;项目资金安全,资金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不存在截留,挤占等情况,得4分。
扣分原因:管理制度健全方面,无专门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扣2分。
(3)会计信息管理方面总分8分,得8分。其中:信息规范,相关会计核算规范,得4分;信息完整,会计核算相关资料完整,得4分。
3、产出与效益指标体系总分40分,得32分,其中:
(1)产出数量方面总分20分,得12分。其中:检查用人单位139家,得2分;受理欠薪投诉案件18件,得0分;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1件,得2分;受理工伤案件50件,得2分;办公室起草、撰写文件320件,得0分;调整工资25050人次,得2分;招考、调配215人,得1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94人,得0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72个,得1分;档案管理册数5500册,得2分。
扣分原因:受理欠薪投诉案件18件,少7件,扣2分;办公室起草、撰写文件320件,超过20件,扣2分;招考、调配215人,少5人,扣1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94人,少6人,扣2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72个,少3个,扣1分。
(2)产出质量方面总分12分,得12分。其中:欠薪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为100%,得3分,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为100%,得3分;受理工伤案件结案率为100%,得3分;工资调整准确率为100%,得3分。
(3)项目效益方面总分8分,得8分。其中:追讨被拖欠和克扣工资金额255.05万元,得2分;全年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得3分;服务对象满意度95%,得3分。
四、项目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1、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主要原因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有限,人员少,力量薄弱;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少、项目不多,不够丰富,主要原因是回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比较少;
(3)档案零散,工作量偏大,主要原因是往年的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2、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鼓励高校毕业生回乡自主创业、增加创业项目,进行创新创业;
(3)加强档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意见
1、建议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多学习交流,以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工作能力,拓宽工作思路。
2、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政策宣传,鼓励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8.18%,主要是:2017年度业务量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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