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宝鸡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尾气超标车辆管控工作的函
| 所在地区: | 陕西-- | 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14日 |
宝治霾办函〔2019〕94号
宝鸡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尾气超标车辆管控工作的函
市交警支队、市运管处: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9年车辆超标情况函告如下:
一、遥感监测情况
根据新发布的在用柴油车排放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对通过视频抓拍等技术手段发现林格曼黑度超标一次的车辆即可判定为超标;对不透光烟度在6个月内连续两次超标的柴油车,要求车主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并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采用加载减速法进行检验,将合格报告单送生态环境部门和交警部门,如果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的,由交警部门予以处罚并纳入辑查布控系统。汽油车和燃气车辆等车参照执行。
2019年1-7月,我市通过遥感监测设备共发现超标车辆602辆,市生态环境局将相关信息在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现将超标车辆信息反馈你们,请你们及时通知车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维修并将合格报告单送市生态环境局、市交警支队、市运管处;对于未按期完成尾气治理和未提交合格报告的,请纳入交通执法缉查布控系统,并依法进行高限处罚。
二、路查路检情况
2019年1-7月,按照市政府铁腕治霾相关要求,我市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了机动车尾气路检专项抽测活动,共检测汽油、天然气、柴油车辆等超标车110辆,车辆超标信息将在宝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现将超标车辆信息反馈你们。对于在15个工作日内未完成尾气治理的车辆,请尽快纳入交通执法缉查布控系统,并依法进行高限处罚。同时,对超标车辆档案信息进行冻结锁定,严禁办理注册登记、年审车检、营运许可等相关手续,敦促超标车辆严格参照《宝鸡市铁腕治霾冒黑烟车辆污染治理2017年专项行动方案》(宝政办发〔2017〕16号)相关要求,限期治理。
以上车辆维修治理时间从发布之日算起。
附件:1.遥感监测车辆信息
宝鸡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联系人:王永浩 电话:3331121、1333548825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